在现实世界中,有两种控制人们的行为规范的律条,分别是成文的律条和不成文的律条,在人际交往以及生活中占着极大的作用,没有他们两个,也就没有人类社会。那么,从人类的角度讲,成文的律条和不成文的律条,到底哪个境界更高,哪个发挥着更高的作用呢?
要对比成文的律条和不成文的律条,得先知道什么是成文的律条,什么是不成文的律条,成文的律条,最显著的特点是一个人类或多个人类创立的(这个人或者这群人一般都是一个国家的执政层面的人)为人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创造的法律,这些法律并非经久不衰,而是一次次经过人类的整合修改创立出来的,因此,成文的律条向来都是多变的,并且紧密依赖着当时的执政者,如果那时的执政者是一个有才的人,便很有可能发明出一些对国家有益的成文的律条,许多国家的崛起便是靠着这种良性律条(为什么在有才之人改革政治之后国家会富强起来?是因为他们改革出了良性的律条)但如果那时的执政者有些昏庸,或者容易被情绪所控制,那他很有可能发明出一些恶性的律条,即将本来富强的国家拉下水,或将已经病危的国家搞崩溃。
不成文的律条,顾名思义,并非白纸黑字写着的,没有成文的律条的那种人类自主性,虽然也是人类发明出来的,却是人类在不知不觉中通过实践以及种种潜意识行动的东西整理出来的,而且虽然不成文的律条也有变化,还有很多从刚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变过,如果用一句话总结不成文的律条,用人类社会不知不觉产生的稳定的固定观念很合适,不成文律条包括哪些内容呢?比如人们的大众处世观,人类的伦理道德,以及人类的一些固定习俗习惯,都属于不成文的律条。
两种律条看起来都占据了人类社会中的很大的部分,而且都很重要,其高其低很难划分,需要借助古希腊悲剧《安提戈涅》来进行对比,在这部悲剧中,国王克瑞翁为了增长自己在城邦中的力量,下达了一条禁止埋葬安提戈涅攻打城邦的哥哥的律条,因为那个哥哥背叛了城邦,不准埋葬似乎合情合理,可是安提戈涅却不同意,她认为既然不成文的律条规定人死了必须埋葬,那么就应该把那个背叛城邦的哥哥也一起埋葬,自觉有理的安提戈涅就光明正大的埋葬了他的哥哥。
《安提戈涅》中,国王制定的那个命令便是成文的律条, 安提戈涅要遵守的是不成文的律条,由此看来,我认为还是不成文的律条境界更高,因为不成文的律条完全就是潜移默化的结果,自然而然,也没有人的偏见以及目的,只是一种伦理,多数的时候无伤大雅并且有良性作用,正向古希腊不成文的律条必须埋葬死者,没有坏处,反而带来了许多社会安定。成文的律条有时能带来收益,可有时候会和克瑞风的这条律条一样,最大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在城邦中的地位,并不能有益于整个社会,有时候很伤大雅,并且不能排除个人的私心问题。
顺着这个思路走,我觉得陈文的律条对人类的社会帮助更大,成文的律条,也许关乎整个国家的命运,整个国家的存亡,整个国家的经济,可是不成文的律条,关乎着整个世界的人是否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人,人之所以能成为人就是因为有一些高于动物的伦理道德理性,其实都涵盖在不成文的律条里面,人们不再遵守不成文的律条,人都只能算作高智商动物了,所谓人不人是也。这也顺带解释了,为什么礼崩乐坏比国家的存亡更加要命。
这就是不成文的铝条和成文的律条的对比,虽说不成文的铝条可能比成文的律条更加重要一些,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成文的铝条的巨大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