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距我们遥远的“清官”们
一一《史记》《汉书》中的“循吏”
循吏者,奉公守法的官吏也。司马迁首创,班固随之,而后循吏也成了清正廉洁,重农宣教,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官吏的固定模式,也被称之为“良吏”,元杂剧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间“青天大老爷”的称谓。
司马迁《史记》中的《循吏列传》记述的是春秋时代的五位官吏。
孙叔敖是简政爱民。楚庄王下令把市场中流行的小钱铸成大钱,老百姓携带不方便,“皆去其业”,放弃了自己的本业,导致市场混乱,人心惶惶,商业凋零。孙叔敖奏请楚庄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述其弊,终于说服楚庄王收回成命,恢复小钱,于是,“市场如故”,恢复了往日繁荣的景象。
公孙休嗜鱼如命,闻名乡里。当了鲁国国相后,有人投其所好,送给他一条大鱼。他断然拒绝,客人愕然不解时,公孙休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不能接受你的馈赠啊。倘若我今天收下你的鱼,明天因此而被罢官,今后谁还会给我送鱼”?正因为公孙休的公正清廉,成了鲁国百官的楷模。
子产治郑采取不愠不火,循序渐进的模式。仅用五年时间,就把“上下不亲,父子不和”,“稚子犁畔”,儿童耕作而大人嬉游浪荡,市场“豫贾”乱哄抬价,乱糟糟的郑国治理的井井有条,打造了“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太平盛世。
石奢是楚昭王时期的国相,“坚直廉正”,“无所避阿”(既不逢迎阿谀,也不胆小怕事)。一次巡视“行县”,恰逢有人杀人,追捕凶手,发现竟是自己的父亲。放走其父,是不忠;让父伏法,是不孝。两难当中,踌躇再三,决定放走父亲,自己伏法。楚庄王为石奢推卸责任,“追之不及,不当伏法”。石奢认为,“王宽(恕)我罪”是“上惠”,“伏诛死”是我“职责”,“遂不受命”,“自刎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时的狱官,(相等于最高法院院长),听信下属报告有误而枉杀人命,向晋文公请求以死谢罪。晋文公认为是手下过失再先,而导之误判,“非子之罪也"。但李离却说,我高官厚禄时,从不与别人分享,该承担责任时又怎能推诿别人呢?“遂不受命,伏剑而死。”
班固《汉书》中的《循吏传》,记述的西汉时期六位循吏,似乎没有司马迁笔下的循吏那样轰轰烈烈,都是兴办学校,广树蕃,增户口,买牛犊,巡行阡陌,灌溉庄稼,即关心民生,发展生产,做到了“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的琐事,。虽然有些所谓的“循吏”实为“俗吏”,更多虚伪,如王成,“伪自增加(户口),以蒙显赏”,但其余的文翁,黄霸,朱邑,龚遂,召信臣还算是循吏。
且不说作为郡守的文翁,亲自与所选小吏,针对当地民风刁悍,“诱诱”教化,兴办“学官”(校舍),重视教育;也不说黄霸在同僚以“严酷为能”,而已“独用宽和”,及务耕桑,种树养蓄(畜),关心百姓米盐酱醋柴;就说这朱邑,任收税小吏时,办事清廉,以仁爱之心为民谋利,公事不徇私情,所有赏赐和俸禄都与家乡父老共享,荣任汉朝廷大司农(主管国家财政),而已“家亡(无)余财”;七十有余的龚遂,亲自带头厉行节约,劝民务农种桑,不顾年迈体弱,到田间地头,不避寒暑;至于身贵南阳郡守的召信臣,出没于田间地头,在乡间公舍办公住宿,所任之处,百姓富庶,足令自诩为“人民公仆”,“农民的儿子"之流蒙羞,也会让那些“蹲着茅坑不拉屎”的“老虎”,“苍蝇”心中一颤!
“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官一任,造福四方。谁为人民谋福利,人民就会记住他。子产治郑26载,鞠躬尽瘁,当他逝世后,“丁壮号哭,老人儿啼”,青壮年痛哭失声,老人像孩童一样哭泣,悲日:“子产离我们而去,老百姓将来依靠谁”?朱邑死后,葬在少时任吏的桐乡,“桐乡民”如丧考妣,“岁时祠祭”。
至此,联想四十三年前毛泽东逝世,万民恸哭,举国悲悼的情景,是因为他为人民谋幸福,他是人民大救星。又联想当今,那些毫无担当,缺失社会责任的人,“临时工"成了当今社会人们的调侃,尚不如古代封建社会的“循吏”,人民只会唾弃他!
2019年4月7日于海淀区花园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