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壁垒、促循环、优环境,统一大市场建设正从“路线图”迈向“施工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需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经济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作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中国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好,将极大增强我们从容应对风险挑战的底气。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明确指引。这一要求作用对象更聚焦、目标指向更清晰,构成了相互关联、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和“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为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指明了方向。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紧盯“六个着力”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政府采购招标乱象、地方招商引资乱象;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着力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行为是否符合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歧视性政策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性质恶劣的要严肃问责。只有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才能让商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等,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权力集中,极易滋生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这一重点领域,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不能腐”的体系,通过制度与技术融合织牢制度笼子;涵养“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对交易主体的廉政教育。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涉及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等多重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推动建立跨区域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地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