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小师妹父母到了常州女儿家里,得知女儿以及死亡,痛不欲生,哭得死去活来。
众人纷纷劝二老节哀顺变。过了好久,小师妹父亲总算忍住悲伤。张经理、蒋总、小师妹父亲和我四人商量与美容医院谈判事宜。
我先自我介绍道,叔叔,您好,我是小沙的师兄。事已至此,您也不要太难过了。我们都是小沙的好朋友,帮助处理后续事宜,想听听您有是什么想法?
小师妹的父亲又伤心起来,说道,女儿没了,我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我说,叔叔,我非常认同您的想法,不管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这样的。我们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目的是什么?是想出口气呢?还是经过深思熟虑就想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我觉得,不管是何种原因的考虑,要看对方到底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以及给小曹做麻醉引导的人是否具有执照?如果医生有执照,主观上没有故意以及重大过失,我建议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处理此事,因为,人死不能复生,确实不管给多少钱,都不能弥补你们二老所受到的伤害,但是,两个孩子年纪尚小,今后还需要长大成人,这些都需要花钱呀,赔偿也是对生者精神上的慰藉和补偿吧。话又说回来,目前卫生部门正在调查,如果这里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尤其是美容医院主要领导的责任的话,公安部门自然会介入的,这种情况下,就算我们向要和对方和解,对方还不一定答应呢,既然人家都坐牢了,为什么我还要和你调解呢?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的赔偿金额和协商赔偿的金额差异可能很大,只要对方愿意与我们和解,对方又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如果这个时机错过去了的话,再向和解的话,对方或许还不答应呢。
小师妹父亲沉默片刻,说道,我家女儿是外国公司的总经理,一年的收入都是几百万元,还有公司的分红,他们能赔得起吗?
小师妹说了这些话,说明他同意协商处理赔偿了。
我说,如果您同意的话,那您也可以提出个赔偿标准,至于对方能否答应,我们在和他们谈吧。
张经理说,余律师,法律上的赔偿大概是什么样的标准?
我说,法律上规定的数额是比较确定的,死亡赔偿金大约70万元,丧葬费大约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大约5万元,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各承担一半,在30万元左右,还有小曹父母的赡养费用,约为30万元。法律规定的金额150万元左右吧,可能还不一定有这么多呢。
小师妹父亲说,我女儿收入那么高,这点钱肯定是不行的。
我问道,叔叔,如果您觉得这个标准太低了的话,更应该要和对方协商处理了,因为走法律程序获得赔偿标准就是这么多了。您觉得多少合适呢?
小师妹父亲说,至少不能少于300万元。
我当时认为,300万元确实挺高的,我以前处理的案件中获赔的金额从来没有超过300万元的。既然小师妹父亲这么说了,我们去尝试一下吧,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嘛。
我回道,那我们尽力而为吧,先向对方提出600万元。
两天后,卫生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了,属于医疗事故,做麻醉引导手术的是常州市医院的一位退休老医生,有医师执业资格,并不涉及到刑事案件。
当天,美容医院就通知家属,要求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对方提议,谈判地点在事发地点辖区内派出所的调解室里,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左右。
家属谈判组成员有三个人,王律师,我的助理,蒋总,和我。家属没有参与。我们先落座,面对门口背靠墙壁。我坐中间,蒋总左侧,王律师右侧。
对方也是三个人,分别是美容医院的戴院长,瘦高个,年龄四十上下,之前我们已经打过照面。坐在戴院长的右手的,是一位长者,约有六十岁,在戴院长左侧的是个年轻人,大概三十岁出头。
在谈判之前,我们谈判组开了碰头会,王律师是我助理,更多的是学习,这种场合没有什么经验,蒋总更没有这种谈判的经验,我建议他也不要说话,我来主谈。
我稳了稳自己的情绪,暗暗地观察对方,戴院长情绪略显急躁,喉结上下挪动,双手交叉放在桌上,轻微颤抖。那位长者神情凝重,有些强做镇静。年轻人面带友好的微笑。
戴院长向我们介绍,他指了指右手的那位长者说,这是石院长,医院的股东。左侧的那个年轻人是张律师。
我也介绍了我们团队人员。
我保持沉默……
戴院长开口说话,这次事件的发生,医院确实不希望看到这种结果的出现,给你们家属造成的伤害,我们表示歉意。我们大家坐下来谈谈,大家协商一致把这件事情最终解决掉。
我说,我们想听听你们医院的意见。
戴院长看着张律师,张律师说,我们今天过来的目的就是希望事情能够解决掉的,而且,我们最好今天达成一致,签订协议。我们想听听你们家属到底有什么想法。
我当时心里一征,感觉有些意外。很少有谈判的人这么急于解决问题的。从他们的话中,我捕捉到了几个信息,第一,对方和解的意愿非常强烈;第二,对方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第三,说明对方可能有所顾忌,否则,对方不会急于要当天就要把问题解决的。
对方着急,我就不能着急了。要多探一下对方的底到底有多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