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失败或交易发生风险之时,有的当事人会想到虚构事实和伪造证据,企图将损失转嫁给他人。
对此,经验丰富且谨慎的律师会立马告诫当事人不可如此,否则将自讨苦吃。但有些律师,或因业务水平不够,或只想赚取律师费,误导当事人提起诉讼,有意或无意将当事人陷于了水火之中。
李某欠张某80万元,因张某催讨得紧,李某就向王某借钱还给张某,并叫王某直接将80万元款打给张某。后王某发现,李某向王某借款之时就已债台高筑,根本无力偿还,而张某却经济条件良好。
因催讨无果,王某经人介绍去找某律师咨询。
王某手上只有一张80万元转给张某的转账凭证,但那个律师了解案情后,却说没问题,只要王某说将钱借给张某就行,包赢。王某信以为真,就全权委托了该律师提起诉讼。
第一次开庭时,某律师没有让王某出庭,但庭审中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并找来了李某作证,某律师也对借款的细节支支吾吾,不能说清,所以法官要求王某本人出庭,法庭上王某经不起法官和对方的质问,最后承认是自己虚构了借款给张某的事实,法院遂以涉嫌犯罪为由裁定驳回了王某的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最后,王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数万。
身陷囹圄的王某投诉了某律师,某律师也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案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律师,都是一个教训,应各自记取,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