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
1、在JavaScript中,我们创建一个函数A(就是声明一个函数), 那么浏览器就会在内存中创建一个对象B,而且每个函数都默认会有一个属性 prototype 指向了这个对象( 即:prototype的属性的值是这个对象 )。这个对象B就是函数A的原型对象,简称函数的原型。这个原型对象B 默认会有一个属性 constructor 指向了这个函数A ( 意思就是说:constructor属性的值是函数A )。
2、“原型对象”是核心概念。原型对象是新对象的模板,它将自身的属性共享给新对象。一个对象不但可以享有自己创建时和运行时定义的属性,而且可以享有原型对象的属性。
3、每一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原型对象,所有对象构成一个树状的层级系统。root节点的顶层对象是一个语言原生的对象,只有它没有原型对象,其他所有对象都直接或间接继承它的属性。
继承
是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外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
此时我想创建一个Teacher类,我希望它可以继承Person所有的属性,并且额外添加属于自己特定的属性;
属性的继承是通过在一个类内执行另外一个类的构造函数,通过call指定this为当前执行环境,这样就可以得到另外一个类的所有属性。
方法如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