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这是18岁的少女张爱玲在她的《天才梦》所写的,不了解她的人一开始读就觉得实在是嘲讽,可是不以为然,确实如此。正如人们常说的,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剥夺一些就给予另一些。置身于那样的家庭,虽然令她苦闷不堪,却也使她很小就感受了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的碰撞,体验到世态人情的冷暖,为她在文学创作上发挥自己的天才积累了许多素材。
13岁她就著有散文《秋风》,把与刘湛秋笔下端庄的秋风写得沉闷,14岁著有《迟暮》……那些饱含苍凉的故事,总是带着几丝淡淡的愁绪,总是蒙着几分隐隐的悲情。她是轰轰烈烈的满山杜鹃,灼灼的大红色,既突兀又自然;她是姹紫嫣红的罂粟,颔首低垂里,带着诱惑和神秘;她是开在阴暗角落里的玫瑰,凄红而妖艳,藏不住浮世的悲欢。她的小说集叫《传奇》,而她自己也正是上海瑰丽的传奇之一。
喜欢张爱玲的人喜欢的要死,讨厌张爱玲的人讨厌得要命,因为她把任性分析分析得太透彻了,让不敢面对自己的人难堪。我很喜欢她,或许是一个字的差距让我想要去了解她,喜欢她棱角分明的长脸,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更喜欢她穿着旗袍吸烟的样子。她说的话很有道理,几句经典语录就让你感慨时间,爱情和人性。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 但还是值得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是这样评论缘分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这样写: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浮华褪尽,人比烟花寂寞。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你还不来,我怎敢老去。
她也很喜欢旗袍,导致她爱恋到自己设计自己做,她也很喜欢口红,喜欢大红色的口红,年少的张爱玲渴望着爱情,可却是被爱情抛弃的女人。
(本文有两段是资料,觉得写得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