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系的四年里,其中一个重要的收获,不得不说是我因为专业的缘故而看完了7季的美剧《广告狂人》。至于这剧为什么好,就不是我三言两语可以说明白的了,但如果真的要简单描述一下,我会说是“真实”吧(它本身其实就是年代剧)。
广告是什么?我昨晚睡前为此邹眉,苦思冥想中睡去。四年了,仅仅是作为告别,也总得有个交代吧。当初选择广告专业的我们热血沸腾,以林肯一句著名言论为背书——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
完美诠释了什么叫2 young 2 simple。
控制渠道从来都是一种粗暴的广而告之的方式,而渠道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演化的。从纸媒、广播、电视到如今的互联网、大数据,可以说广告的胜利,即是渠道的胜利。可以说,广告内容的地位只是次要的了。因此,我更偏向于认为广告的商业属性高过艺术属性。不可否认,广告的艺术性的存在,但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就像纯文学一样必然是小众的、非营利性的,而这恰恰与广告的占主导地位的商业属性相违背。
广告的内容生产其实是很低端的行当了,所以我也早早就不打算做什么“广告策划”。至于以后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写诗?撸铁?简简单单工作也罢,或者娶个富二代??我也觉得我也很适合理财啊。总之,主让我去到哪里,我便会去,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