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