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第五十章 致诸弟:做人要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
此信是曾国藩在道光二十八年(公元 1848 年)六月十七日,自北京家中写给湖南老家四弟曾国潢(字澄侯)、九弟曾国荃(字沅甫)、季弟曾国宝(称 “季弟”)的。当时曾国藩已于上年升任礼部侍郎,九弟曾国荃也于上年考中秀才入县学,家运顺遂;信中既提及寄回物品、为郭宇三做媒人等家事,也重点告诫初涉世事的四弟 “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 的处世准则,还劝诫好打官司的刘东平 “微行言逊,或屈存身”,尽显对弟弟们的教育与关怀。
核心思想解读:处世守底线,待人重谦和
一、处世三准则:为初涉世事者立根基
二、劝和戒讼:以儒家谦和避纷争
三、家运与心态:戒满守谦,敬畏圆满
四、家事与人情:重细节显关怀,守分寸明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