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活力与否,直接关乎经济版图的生机与气象。当前如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福建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发布指导案例,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启示我们要以“亲清”为笔,绘就民营经济发展新画卷。
一、“亲”而有度,主动服务解难题
“亲”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主动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能只做“一锤子买卖”,从项目落地时的“用地之困”,到生产运营中的“用工之愁”,再到市场开拓时的“融资之难”,都要持续跟踪服务,让企业安心发展。在政策落实方面,要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清”而有为,坚守底线促发展
“清”是底线,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杜绝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员干部可以对企业避而远之、清而不为。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能因为怕担责就故意拖延审批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高效办理审批事项,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执法,让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壮大。
三、制度为纲,护航“亲清”新生态
要让“亲清”二字真正落地生根,更好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地应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明确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让党员干部和企业清楚知道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避免出现政商勾结、亲清不分,或片面避嫌、清而不为的情况。同时,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政商勾结的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清而不为的不作为行为,也要严肃问责,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还要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家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