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候的我是喜爱阅读的。
我记得那时候家门口有一家育才书店,每周末我都会去那儿看书,有时候也会买一本回家。我记得我曾经买过一本关于隐形人的儿童书,看了不止一遍,每次看到结尾隐形人离开的时候,我的内心都像被拧的毛巾一样,纠结地不行,难过地眼流满面。那时候的我不过十一二岁,却真正体会到了文字的魅力,陪着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感受到了沉浸在阅读中的投入和忘我。
小学时,我还喜欢看杨红樱的书,《淘气包马小跳》的每一本都没落下。还记得疯丫头杜真子,班长路曼曼,漂亮女孩夏林果这些可爱的姑娘。有意思的是,当时我最喜欢的角色应该是路曼曼,这个老师面前的乖乖女,马小跳的天敌,却让我找到了很多共鸣,可能那时候我也是一个“独裁”的班长的缘故吧。
再后来,我就开始读曹文轩的书,《青铜葵花》是第一本,之后又读了《草房子》、《根鸟》、《红瓦黑娃》、《山羊不吃天堂草》。大概的情节我都已经忘记,但是读这些书时的感受我却记的很清晰。在《青铜葵花》的结尾,青铜用沙哑的嗓音发出“葵花”二字时,我被感动地眼泪不止。我那时候还在想,这应该是爱情了吧。曹文轩的文字给我的童年带来了一种难得的安宁和思考,下次回家希望能重新回顾这些久违的好书。
上了初中后,我的阅读量明显减少,但是也会读一些老师要求的名著,比如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高尔基的《童年》等。还记得当时因为看了百家讲坛刘心武讲红楼梦后,我又兴致高昂地读起了《红楼梦》。高中则几乎不读书,一直到大学本科亦是如此。我的所有时间都用于复习课本知识,为了获得所谓的好成绩。阅读在我看来成为了一种无用功,因为它并不能为我带来实际性的帮助。功利的我选择抛开它,而我因此也失去了小时候阅读的快乐,那种毫无目的的,单纯地因为喜欢而从事的阅读。现在想想,很心疼、很可惜。如果我将来当了老师,我要让我的学生爱上阅读,让他们在阅读中寻找自我,体会快乐和自由。
所幸的是,研究生的我重新找回了阅读的乐趣。我开始漫无目的地凭兴趣读书。从美国政治、历史到游记、散文、杂文、传记。我又一次沉浸在阅读之中。虽然看过的书老是容易忘这一点让我很苦恼,但是每一次读完一本书的满足和兴奋,每一次读到一些佳句时的激动的心情,真的让我觉得没有什么比阅读更快乐的事情了。在阅读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灵是自由的,是明媚的,是跳动的。我通过阅读了解作者的想法,也因为和作者想法一致,而感到了一种难得的交流。其实阅读本来就是一种沟通,一种透过文字,通过想象,穿越时空的沟通。有时候在生活中,我很难与周围的一些人真正敞开心扉,但是在阅读中,我可以毫无保留地打开心门,让我的思想跟随作者的思想流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是不孤独的。
现在的我热爱阅读,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现在最大的爱好之一居然不是买衣服,而是买书。每次打开亚马逊快递,看到崭新的书籍时,我感觉身心无比的愉悦,激动地像拿到糖果的小孩。一想到将来自己的房子中会有一个大书柜,我就倍加期待。虽然宿舍里还未拆封的书也有很多,但我买书的步伐却没有减慢。一方面,我知道,我一定会读完这些书的。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读完。永远留着一两本未拆封的书,也算是在我心里留着一个念想,让我知道,阅读永远没有完成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