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天每晚七点半下班后,贡布都会准时出现在雪峰附近。最近学校开运动会,店里每天人满为患,最忙的时候我也得围围裙端盘子,根本没法扯出精力去照顾他,为此我也有些愧疚。最初的第一天我只是在下班后在后院里抽烟,透过路边灯微弱的灯光照出了他高大的轮廓,才认出了他,我赶忙叫他来店里,叫他别等我下班,想进来直接进来就好了,我帮他留着vip座呢。他笑了笑,说他只是在散步,偶然路过才来看看的。
路过个屁。我心想。我这店靠山,旁边就俩学校,再怎么逛街也逛不到后院去。他肯定是专门来找我的。
第二天我出门丢垃圾,看到他站在垃圾桶旁边。第三天他蹲在树下。我很无语,这老哥怎么这么怕光啊。他本来就不是健谈明朗的性格,他从前就不怎么说话,因为他沉默,村里人都喊他哑巴。这次见到他更沉默了,而且这四天下来,他似乎憔悴了不少,第三天也就是今天,他的眼睛里充满血丝。蹲在树下瞪着我,唬我一跳。
今天店里人不多,小陈厨房的活老早干完了,坐在前台和小姑娘打扫雷,我告诉他们今天提前下班,他俩直呼万岁,提了包手牵手往外跑,我呸了一声,把他俩叫住:“你俩这么搅一起了?今天走挺快啊。”俩小朋友咯咯笑着说:“哈哈哈刚在一起的,谢谢老大!”
年轻的爱情看着便让人开心,我也不由得笑盈盈的。我招呼贡布坐下,像前几天那样喝喝茶聊聊天,我把酥油茶沏上,端了花生米和点心上来。
贡布端着茶皱着眉头吹了吹,随后把茶放下了。
“洪新,我这次来是求你帮我一个忙。”
字字铿锵。全然不同他平时萎靡的状态。我严肃地点点头:“嗯。”
他点了烟,目光游离地看向窗外。那双满是皱褶的手挠着自己的乱发。眉头紧紧抠在一起,整张脸显现出莫大的痛苦。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好像把体内的力量都凝聚了起来,又散了,再聚,再散。终于,他说:“……我……我杀过一个人。”他的脸色惨白,我来不及做任何思考,也同样面色惨白地听他说完了整个事件。
贡布是藏区鲜少的独生子,他的父亲在他五岁的时候便英年早逝,他和母亲相依为命,两个人过着清贫的日子。所幸母亲还继承了一片田产和几头牛,母亲拖拉着贡布上完了初中,县城里没有高中,贡布又不愿去外地接着上高中,于是顺理成章地在地里干活。他年轻力壮,是个干活的好手,他们家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21岁和村里一个女子结了婚。一年前,贡布26岁。妻子怀上了第三个孩子,母亲刚刚去世。贡布心情悲痛,独自为母亲张罗天葬。
就在举行完仪式要守灵的那个夜里,一个醉鬼来到了贡布的家。那个醉鬼是肉铺的伙计,跟他母亲差不多大,平时也挺老实一个人,只是喝完酒便发酒疯,出了名的坏酒名。醉鬼看着贡布吃吃地笑,说,小弟,你知道吗,你妈妈是个荡妇。
贡布一下就毛了。他砰一下站起来。“你再说一次。”
醉鬼还是吃吃地笑,说,小弟啊小弟,你知道你妈妈跟多少男人鬼混过吗?
小弟,你老子是谁,你真的知道吗?
贡布脑子嗡了一声,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腰间的匕首就已经插在醉鬼的胸膛上了。贡布满手鲜血,往醉鬼衣服上蹭干净了,转过身来对着天葬台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起身,异常冷静地扛着醉鬼的尸体走进了牧区。他很清楚哪里秃鹫多,他也明白一个醉的不省人事的人若是在夜里倒在了山野,秃鹫会把他吃的一干二净。
第二天贡布路过菜场,听见肉铺老板骂骂咧咧地说那个老不死的伙计又翘班,隔壁卖菜的笑嘻嘻地说,可能又喝多了吧,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下次扣他个一月工资长长记性。
过了三天贡布回到那片牧区,在草丛间捡回了自己的匕首,草丛里散着人的白骨,血染了一地,肉已经被吃光了。贡布招呼着在其他片区放牧的小伙,叫他们离那片牧区远些,狗一到那里就叫,邪乎着呢。
一个月后大家都心照不宣:肉铺的伙计喝醉后在牧区被秃鹫吃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