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又一力作——《芳华》
讲述的是上世纪70年代某部队文工团男兵刘峰和身边郝淑文、林丁丁、萧穗子、何小曼四位女兵之间的故事,以及他们各自命运的变迁。
刘峰,来自山东农村一贫苦人家,因翻跟头绝活被选入文工团,承担着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典型的实实在在的好人,深深爱上来自上海的林丁丁多年,因“触摸事件”被下放到伐木连,后上了对越战争一线,成为战斗英雄,但也失去了右臂;退伍后生活落魄,最后患癌症去世。
郝淑文,一空军首长的女儿,有着令人艳羡的身份,姣美的容貌和丰满的身材,同时又泼辣跋扈,嫁给了善于投机经营的“军二流子表弟”,过着衣食无忧的富贵生活;后因小三介入而离婚。
林丁丁,一个姣嗲文气令刘峰迷恋一生的上海女孩,“触摸事件”的“受害者”,成熟世故又善于伪装,做着给首长当儿媳和歌唱家的梦,最后却被将军的儿子吃掉了青春的馅儿当皮扔了出来,而不得不靠给一香港富豪看房子勉强生计。
萧穗子,文中的“我”,来自北京一文人家庭,因“情书事件”被受郝淑文背叛而遭受处分,被周围视作怪胎孤立。
何小曼,同为文人之女,经历却比萧穗子更悲惨。四岁时,父亲被逼自杀,母亲带她改嫁到一“老干部”家庭,受尽欺凌和冷落;好不容易脱离这个让其心痛心碎的家庭,走进的却是又一个虐待她的集体;脱帽事件、海绵胸罩事件、舞蹈托抱……一路被排挤被歧视被迫害,被作践得毫无尊严。唯一向其伸出友爱双手的只有好人刘峰,然而在刘峰因“触摸事件”被下放后,心灰意冷的她也因“温度计调包事件”被处理到野战医院;战场中因救助一受伤的战士而成为模范人物,在各种表扬、荣誉接踵而来之际,却患上了精神分裂。
无论背叛者还是被背叛者,英雄还是凡人,没有谁最终获得好的结局。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代的芳华,揭露的却是亘古不变的人性……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
人都是这样,轻易原谅自己却难以宽恕别人。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
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