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时,房屋买卖合同里的那些坑及避坑方案(3)

我根据豆包给出的答案,又提出新的的要求后,豆包给出了答案:

三项问题逐条拆解+站在买方立场最优修改方案

问题一:佣金金额、比例全部空白未填写

现存风险

现在合同第十条佣金处的金额、大写栏全部是空栏。

如果空白状态直接签字:口头谈妥的中介费没有纸面保障,后续中介有事后私自填上更高金额的隐患;付款节点也没有约定,中介随时可以要求你提前支付佣金。

最优修改条文(可直接抄写到合同)

甲方(卖方)需向经纪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乙方(买方)需向经纪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

双方约定居间服务费于该物业不动产过户手续全部办结的当日进行支付。过户未完成,无需支付佣金。

提示:签约之前,把你们谈好的价钱小写、大写全部手写填满,金额修改位置三方全部签字捺印。

问题二:合同约定:只要签了本合同,无论哪一方违约、双方协商解约,中介费依旧全额照付

现存风险

属于典型权责不对等条款。

哪怕业主反悔不卖、房屋学位占用、产权有问题、银行政策原因造成交易彻底失败,中介没有完成全部服务,却依然可以收取全额中介费,全部交易风险转嫁由买卖双方承担。

(从这一点来看,贝壳作为上市公司要规范很多。上次我们去贝壳签约中心时,看到签约室桌子上的摆件上明确写着“签约失败不收佣金”)

最优修改条文

签订本合同之后,如果因甲方(卖方)违约、房屋本身瑕疵(学位、户口、产权问题)、国家税费政策调整、银行贷款政策变动等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造成本次交易无法完成过户,经纪方免收买卖双方全部居间服务费。

只有当房屋顺利办结不动产过户登记,才视为居间服务全部完成,买卖双方按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问题三:守约方收取到违约金、没收的定金,要分出50%给到中介

现存风险

违约金、定金,是赔付守约方用来弥补买房损失的赔偿金。

中介只能够收取事前已经约定好的固定佣金,法律层面中介没有权利分割买卖双方的违约赔偿金。这条条款本身极不合理。

最优处理方案

✅首选方案:直接整句删除该条约定。

(应我们双方要求,当时中介删除了这一条)

如果中介不同意完全删除,最低底线折中版:

守约方所收取的违约金、定金赔偿款全部归守约方所有。经纪方无权分得买卖双方的定金、违约金,经纪方仅有权收取合同事先列明的固定居间佣金。

未完待续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