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丹尼斯·约翰逊的《火车梦》,眼前常是浮现一片苍莽的西部原野,格兰尼尔坐在他的小木屋前,身旁卧着那匹红毛犬,篝火发出哔哔剥剥的声响,他拿起烧焦的小千松,轻轻拨弄着火苗,如同西伯利亚漫长的黑夜里,那个最孤绝的守夜人。
1920年夏,格兰尼尔从工作的森林回乡,却获知故乡突发大火,妻女生死不明。他决定在沿河公路上修一座小屋,等她们回家。
在书中【第四节】里,格兰尼尔苦等妻女的状态尤为动人。丹尼斯·约翰逊的描写可谓字字珠玑,简洁利落,而其情可感,其境毕现。
一走进废墟,他便感到自己内心的悲伤也在变得焦黑,变得纯粹,仿佛这悲伤是一块具体的实物,而附着其上的疯狂臆想和侥幸希望都被烧掉了。他驶过一层厚厚的灰烬,轧出的车行道与冬日积雪中的车辙一样深。
格兰尼尔觉得自己肯定是这片不毛之地上唯一的生物。但当他站在旧址上,大声跟自己说话时,他远远地听见山顶的狼在呼应他,而那声音又被别的狼呼应,直到整座山谷都唱起歌来。
但从此以后,每逢听见黄昏的狼群在歌唱,格兰尼尔都会昂起头,用尽全身力气狂嚎,这样让他比较舒服。嚎叫驱散了他内心越积越多的沉重感,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狼群大合唱了一整晚,让他感觉通体温暖,周身轻快。
作者的文字整体上予我这样的印象:它既粗粝又圆融,像是一种奇妙的汇合,既有钢铁般的冷硬质地,又有灵动的诗意流转其中,既是飘摇着的遥远传说、一个古老的梦,散布着珍贵的神秘与浪漫,又是由小人物的生命片段映出时代记忆的现实主义式侧写,其间穿梭着来来往往、次第登场的过客,他们的生生死死交织在格兰尼尔后半生悲壮的等待之中,也交织在美国工业文明早期,那个新旧交织的西部旷野之上。
格兰尼尔驾着马车,赶着一匹肥大迟缓的沙黄色母马,聚集在乌紫色“有熊出没”指示牌上的橘色蝴蝶一哄而散,仿佛叶子离开树一般,奇妙地扑闪着。【第四节】
后来,他在梦里看见了死去的妻子,看见了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看见那个燃烧的世界如此清晰地在眼前展开,如同他就在火场之中。
她那木瓦房顶上的苔藓收缩蜷曲,微弱地冒着烟。墙上的木材挤压得爆裂开来,仿佛是大口径弹药筒炸开了花。火炉旁的桌上,一本杂志正在逐渐卷曲、变黑,燃烧,继而螺旋式上升,最后一页一页飘散,焰火在空中打着旋儿。一扇窗玻璃摔得粉碎,窗帘的边缘处开始变色,厨房水缸蒸腾着热气...【第六节】
后来的后来,他在一个狼群无休止咆哮的夜晚,看见了自己已变成狼孩的女儿,她纤弱、蜷曲,如同一只受惊的幼犬。他最终目送她离去,午夜将尽,天色将明,狼女从窗口一跃而出。
他站在窗前望着她,她沐浴在黎明的灿烂光芒之中,向前爬行了一会儿,又停下来,将身子扭向一侧,咬断了腿上的缠绕物,任何一匹狼、一只狗都会这样做。她放慢步子,保持着步伐,往河流的方向去了。他本想去把她追回来,但最终没有这样做。【第八节】
格兰尼尔活了八十岁,静寂死去。
“一辆火车呼啸着经过山谷,也没能唤醒他,只是入了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