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阅读:第七十二章

一、原文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则大威[威:此处的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至,无狎[狎(xiá):通“狭”,意为压迫、逼迫。]其所居,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其所生。夫唯不厌[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自爱不自贵[不自贵:指圣人不自显高贵。]。故去彼取此[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二、译文

当百姓不怕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让人民居无所处,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不压迫人民,人民就不会反抗统治者。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表现自己;爱惜自己,却不自以为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而选择前者。

三、解读

本章歌颂了圣人的自知、自爱精神,告诫统治者,不要无视人民的力量,否则,必被人民推翻。

法律本来是对付社会上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之徒的,当法律成为剥削和压迫人民,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时,法律本身就代表了邪恶。一旦人民不堪承受剥削和压迫,向反动势力以死抗争的时候,统治阶级的末日也就到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人们一旦感到生活无望、生不如死的时候,就会以死相拼,去反抗腐朽的统治阶级。纵观历史,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国家分分合合,每一个王朝都不是永久的。反动统治一旦出现无法挽回的政治危机,就会被一个新的朝代所代替。这一历史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统治者“以智治国”,实行利己主义。只有实行“无为之治”,让权力永远属于人民,社会才能永远安定,人民才会永远富足。

所以,圣人取自知、自爱,舍弃自见、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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