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戒姐邀请我到她的写作训练营讲课。我应允。但是关于读书写作的经验已经尽在《作为写作者,你真的会读书吗》 这篇文章里了。重复自己是不道德的,所以我在想,我还能说点什么。
困惑时,只能请出我的恩师:福楼拜、巴别尔和契诃夫,让他们给我教诲。
于是想起福楼拜的写作单位:句子。他说,他在写作时,只想尽力写好每一个句子。
巴别尔亦然。而我这个小学徒,一直奉行着大师们的基本准则。那就谈谈:
如何经营好你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
1. 句子的重要性
在文学作品中,定义一个句子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句号”。当你看到一个句号时,也就意味着一个句子的形成。当然,“叹号”也能形成句子,但用叹号的人,都是对自己文本不自信,才会想到用一个标点符号来增强语气。
我看简书上的文章不多,但在我读过的那么几十篇文章中,我发现,好多人都有一个毛病:不会用句号。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意思,一个形象。如果你的句子里有两个意思,那么这个句子就是失败的。学会多打句号。某位文学大家(抱歉,我忘了Ta的名字)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每一行字里都要有一个句号。因为句号自带一种悬念的功能,看到一种句号结束,人们会下意识地想知道下一句的内容。
巴别尔说过: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放在恰当位子上的句号更能打动你的心。
你能恰当地形成一个句子,便是对你作品的一次完成。无数次完成,就是一篇好文章了。
你现在可以重新审视一下你的文章:句号是否恰当?是否有点少了?
2. 怎么写好句子
句子,由词构成。在写作中,我们最常用到的词儿有名词、动词、代词、形容词、副词、数词、量词等。
你所用的词,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无限地靠近真实。我们具体来谈:
A 名词
名词有大小之分。举例:房子,就是一个大词。因为它还可以分为一些小词:海景房、别墅、出租屋、楼房、平房等。词儿越小,越接近一个事物的真实状态。第一个获得美国国家文学奖的华人作家哈金,谈到华语作品为什么在世界上不那么流行畅销后,说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细节不够。我们总是流于笼统和大概,细节功底太差。而外国人很重视这点。
习惯用小词,越贴近你所描写的事物的真实状态,越好。
B 动词
怎么用动词,还是延续名词的理论:用小词。
我之前用过一个例子,这次再提一下。鲁迅在写孔乙己给酒坊钱的时候,用了六个字,“把钱一字排开”。一般人可能会说把钱给他,或是放那,等等。但这些词都不如一个“排”,符合孔乙己那种迂腐的旧有的读书人的身份。
还有,我们平常写弯腰,也可以写伛着腰、猫着腰,等等。具体用什么词,看具体的情境。找到最妥帖的、贴近人物身份、心理和行为的那个词。
水平越高的人,越能找到最恰当的词。
C 形容词
“我认为名词只要求一个形容词,一个经过精心挑选的、最适当的形容词。只有天才才能允许自己在一个名词前用两个形容词。”
这话是巴别尔说的。巴别尔都只敢用一个,你呢?
形容词会拖慢一个句子的节奏,让句子变得笨拙、沉重。但是出于某些文体、叙事情绪、叙事精准的需要,使用形容词也是无可避免的。那你就一定要找到那个最精准的形容词。比如,你要形容一朵花,一颗树,需要用到颜色。但花可不止红色,树不止绿色。将颜色细分,也就是说,用形容词里的小词,这样就有可能抵达巴别尔所谓的“精心挑选的”“最适当的”那个词。
D 副词
副词是毒瘤。慎用,慎用。尤其是非常、特别这种俗不可耐的形容词,能少用还是少用。副词是为了表达程度。可替换副词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说比喻。
举例来看,形容路面整洁、干净甚至带点恐怖荒凉的话,动用副词是可以的。但也可以试试巴别尔的写法:
货摊都上了锁,路面洁无一物,活像死人的秃顶。
死人的秃顶,这个比喻真是贼好。形容战后的街道荒凉,商铺全无,路面洁净凄凉,极其有味道。
E 总结
我以为,所有的写作都是为了靠近真实,或者说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语言在真实面前,就像是像素较低的一种相机。我们写作者,都在用语言摄录人生的真实。为了提高像素,就必须锻炼语言的精准度。无论是名词、动词、形容词等,越精确越能抵达事物和人生的真实。
3. 怎么学习写好句子
我能在这儿“吹牛逼”,也就是仗着多读了几本书,写了三四百万字的东西。
巴别尔说他自己在写作时,就像走钢丝。那种悬在绳子上的感觉,如履薄冰,极其谨慎。每一个词都要力求最精准,最无可替代。这样的人,用一辈子写了两部不长的短篇小说集《红色骑兵军》《敖德萨故事》,和其他信件等作品。我们没理由不好好读他的作品,去取经的。
对写作虔诚到痛苦的人,还有福楼拜。还有好多文学大师。我们有志于写作的人,不读大师经典作品,无异于自掘坟墓。
像这些大师们写的,咱得读。读完后,你得做笔记。像我之前提到的巴别尔形容路面的那句话,你要是觉得好,就应该整理在一起,勤看勤悟,好好学习一番。
大量阅读经典文学作品,提高你的文学审美,知道什么是好的,比盲目地低头写东西,重要得多。
4. 我的困惑:怎么描写
最后谈一点我的困惑,不知道描写一个东西要到达什么程度。
福楼拜在写作《包法利夫人》时,为了描写一顶独一无二的帽子,用了18页几千字的内容。一顶帽子至于吗?有时候至于,因为要接近绝对的真实,绝对的帽子。但是,福楼拜最后还是把18页的内容,删改数次,最后只有几句话。这是出于文体、情绪、叙事的需要。
当然,你也可以用一个帽子的名称来代替全部的叙述,比如鸭舌帽。然后结束描述。
同样,在描述一个房子,一个酒吧,一个阳台,一座城市,一个乡村,一个人的样貌身材衣着,怎么描写?我们需要细致到什么程度?是将房子里每一件物品都描写出来吗?还是只选用几样进行描述,或者干脆不描述,只用一个名词?
这些都是在写作中会遇到的问题。
斯蒂芬·金,曾讲述过这个问题。他说要讲描述服务于故事的情节、走向、情绪、气氛等。总之,你描写的程度深浅,取决于故事发展的走向。
好像这是一段正确的废话。困惑还在,没解决。
直到,我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看到了答案。(过年回家,没有带这本书。具体的例子就暂时不举了,但不妨碍我表达意思。)小说里,马尔克斯写到一个阳台。他不会写阳台具体用的是什么装修材料、它的形状、大小颜色、年龄,而是写阳台里的盆栽、绿植。他让我记住这个阳台,不是因为呆板的阳台本身,而是阳台所能容纳的那一样最特别的东西。
同理,你想想,你记住巴黎,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可能是埃菲尔铁塔 、塞纳河等这些地标建筑,或者《巴黎圣母院》《流动的盛宴》这样的文学作品。用这个思路,你去描写一个人,描写一个地方,一个物件,可能那个物件上最特别的东西,反而更容易让人记住,也更贴近那个事物的真实像素。
读书、写作十一年,我全部的经验就可以总结为这一句话:经营好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
明白要做什么,那就继续读,继续写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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