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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人要遵循自然之理,顺应自然的运行,不必去干预自然的运行,不做不必的事,但也必须去做“做为自然与社会一部分的你”遵循自然逻辑该做的事(无不为)。
庄子是援用寓言的方式来描述道、真人等等概念,其中很多章节的目的是为了展现得道之人的崇高境界,从其本意来说是一点错都没有。但是,这就为大家展现了一种价值观:无欲无为之人最逍遥。那么在一般读者看来,无欲无为成了达到这种最高价值的手段。那么,对大家而言就会向无欲无为靠拢,去刻意地“无为”。而不为人注意的是,“刻意的无为”和“不要刻意的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状态,而后者才是道家的真正精神。
就如同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只是为了展示给大家一种现象,就是无为会导致无不为。但是,如果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去解读,当“无不为”成了我们的目标时,那么我们当然应该无为,但这种“应该无为”,则很明显是一种“刻意的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