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成长的年代,没有闺蜜的概念。我们叫好朋友。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游戏。分享一朵小野花,分享一包小零嘴,分享所有小秘密。我们没有现在青春剧里的狗血剧情,抢男票,撕逼,堕胎,香消玉殒……我们的生活两点一线,白过白开水。偶尔也会有些在大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小烦恼,莫名的小惊恐。所以当年看《小屁孩日记》的时候,我笑得特别欢乐,因为那个牛掰作者完全写活了小孩特有的世界。
记忆中,上学期间身边不缺好朋友。但是总说着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之前写过一期生命是一场告别,其实与好朋友分开也是一场告别,这种告别有时候是一辈子的,因为即使生活于同一个城市,求学、工作境遇的不同,也会让曾经的八拜之交变成两条平行线。《千与千寻》里有一句我最爱的台词: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当年看电影的时候,脑海里一遍遍地想起小时候的朋友。家里书柜的最底层,还妥妥地保存着当年好朋友节日互赠的贺卡,生日送的小礼物。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送东西的人是谁。今年入秋戴的小帽子也是当年的礼物。说到底,我只是个敝帚自珍的怀旧老人罢了。2015年不知哪个同学起意,在微信里由一个人牵动,拉出来了一个百人群。在此谢谢小马哥。当年的好朋友都在群里,很多人电话一直没有改变。我们都是怀旧的人,在各自的角落怀念着彼此。
都说识与微时的友谊特别纯粹,那时能成为好友往往出于臭味相投,无关利益。能够经得住时间考验大浪淘沙留存下来的,自然而然变成闺密。闺蜜是什么?在她面前说话做事不用带脑子,垃圾随便倒;一个小动作,一个小眼神儿,立马把下半句替你说了,事儿做了;即使虐你千百遍,仍然待如初恋。闺蜜一旦碰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即使默默地一句话不说,依然不会感到一丝尴尬。当年看《后会无期》,特别感动于马浩汉和江河的友谊,一种海枯石栏深入骨髓的友情何尝比不过男女之间的爱情?
古人比今人更懂友谊和离情,他们没有现今发达的通讯工具,朋友见面,把酒言欢,高山流水。倘若不在一处,真是关山万里,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惜我往矣,杨柳依依”。
朋友,也许我们不会时时相见,但请相信,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我的祝福如影随行。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PS:谨以此文献给各位好朋友,哦,现在的说法,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