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绝不半途而废”
我们从一位年轻人讲起。
距离塔基远征失败又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后,再精确一点,1841年1月28日,威尔士登比郡的一个集镇上,这个男孩出生了。在圣希拉里教堂的出生登记册上,他被登记为“约翰·罗兰兹,私生子”——后面的这个词则是他一生都在拼命刷洗的耻辱。小男孩虽是女佣贝奇·帕里五个私生子中的长子,但他的父亲却有很多可能的人选。
小约翰的童年并不美好。他出生之后就被贝奇交给了两个舅舅和姥爷,这位姥爷认为,如果男孩子不听话,那就“结结实实地揍一顿”。姥爷去世后,两个舅舅便开始想方设法摆脱这个小家伙。最终,他们成功了。成果就是从约翰6岁那年起,他开始了长达9年的圣阿萨夫联合贫民习艺所生活。习艺所的生活对约翰而言收获颇多,包括主教因为他成绩优异而奖励的《圣经》,他本人对地理学强烈的兴趣,以及一手好字。
17岁那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将约翰带到新奥尔良,也正是在这里,一个伟大的冒险故事正式拉开序幕。
这个男孩曾用过很多名字,最终他确定了自己的新名字:亨利·莫顿·斯坦利。这位后来极富盛名的探险家,在观察非洲野生动物和地形方面最为出色的人,同样是一位搅浑水的世界级大师。在他的自传中,便有很多与当时不符的夸大描述。这倒是与当时一位认识他的女士的描述相符:(他)头脑灵活,喜欢吹牛、说大话、讲故事。
转折发生在1865年,他开始了他的新闻记者生涯。他的报道充满噱头、夺人眼球,并成功引起了《纽约先驱报》出版商内贝特的注意,受内贝特的委托,斯坦利起身前往战区报道英国对阿比西尼亚国王的远征,途中他贿赂了电报局的首席电报员,这使得他的报道能被第一个发出。无巧不成书,就在电报员发完他的稿件以后,整个电报电缆就发生了故障。
一切都是有回报的,1868年6月,他收到一个好消息——他被《纽约先驱报》聘为永久外派通讯员。
那一年,他27岁。
现在这一节中的第二位重要角色出场了。
他就是戴维·利文斯通。作为一名医生、探矿者、传教士、探险家,甚至一度作为英国领事。他探寻尼罗河的发源地,谴责奴隶制,发现了维多利亚瀑布,寻找矿物,宣讲福音,因为是第一个穿越整个非洲大陆的白人,他成了全英国的英雄。
英国人对待非洲的方式十分有趣:
一方面他们谴责着非洲的奴隶制,而他们本身却直至1838年才正式将奴隶制废除;另一方面他们认为世界大多数地区奴隶制的结束时出于他们的好心,而他们却忘了奴隶制的终结往往是因为奴隶起义的成功和军队镇压的失败。不仅是英国人,包括大部分的欧洲人,他们义正言辞地指责所谓来自东方想要劫掠非洲的阿拉伯奴隶贩子。而言外之意是,整个非洲都可以成为其他人而不是欧洲人的殖民地,这令欧洲人极为愤怒。
1866年,利文斯通又一次踏上长途探险征程,但几年过去,却是杳无音信。在斯坦利的故事里,1869年,他的老板内贝特发来紧急电报,双方会面以后,斯坦利开始了寻找利文斯通的旅程(准确的说是一年多以后才开始,这段故事本身也可能是无中生有)。
1871年春天,斯坦利带着大约190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不管他在哪里,”斯坦利在纽约报纸上说,“我绝不半途而废。”
按照斯坦利的说法,他的队伍最终成功找到了利文斯通。而他,是有关这一搜寻活动唯一的信息来源(同伴都死于长途跋涉,也没有人采访活下来的脚夫)。他的故事成功挑起了所有人的神经,故事里包括古怪的厨师、异国的苏丹、忠诚的仆人、充满智慧的利文斯通,以及疾病、冒险等等。
漂亮的故事为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财富,但却没有为斯坦利带来他想要的认可,很快,他尝到了拒绝的滋味:一是被英国上流社会拒绝;二是被他的未婚妻拒绝。这两次拒绝给他带来了莫大的打击。
而这也成为了他再次赶赴非洲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