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
01 楔子
没有初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初恋成为前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盛装出席初恋前任的婚礼又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很多人有过初恋,林晓也有。
很多人的初恋成为了前任,林晓的初恋也成为了前任。
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在初恋前任的婚礼上盛装出席却只为错过他?
林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她知道她今天盛装出席的却是初恋前任的婚礼。
观越,这个名字曾经对林晓是最美好的存在,那种青春里特有的阳光与张扬深深俘获了林晓萌动的少女心。同样的,这两个字现在带给林晓的冲击也如他的字一般超越了她对爱情所有的认知。
02 盛装
晨曦微澜之时,林晓驾车出了公寓,那辆红色牧马人--三叔18岁生日送的成年礼。红色牧马人像个张扬、前卫的少年,驶过街头,回头率百分之八十。在高速上驰骋,有如一束红色的火焰。
在清晨的高速疾驰几圈之后林晓终于向春熙路的维纳斯驶去。林晓到时,店里刚开张,有着明媚笑容的小姑娘小昭甜甜的向林晓打着招呼,林晓报了三叔的名号,小昭便把林晓引上了三楼。
三楼是所有精品婚纱展品区,只展不卖,因着这店是林晓三叔的,林晓便才有机会在这许多新娘想要高价一睹的婚纱里随意挑选。
一袭袭华美精致的婚纱,或有珍珠装饰,或有宝石点缀,所有的设计都是那般独具匠心。在纯白的世界里一抹复古的殷红就毫无防备地闯入林晓的视线,灼伤了林晓的眼睛,也牵动了林晓的心弦。那袭殷红的嫁衣像极了林晓养的那些彼岸花,红的灼热却也惊心,似用尽所有力气赴一场不归的约。
“就它了!”
林晓没有给小昭说话的机会就走进了内室。
小昭大张着嘴似有言语却也只能遵从老板的吩咐顺着这个有个性的顾客,其实都算不得顾客,因为她不用给钱,却比顾客还是上帝,谁让她是老板最钟爱的侄女呢!
这就够了!
三个小时之后,林晓一袭红色嫁衣一头古典的发髻出现在小昭面前,长发被弄成了精致的发髻一部分盘于头顶,一部分垂在两侧,不得不说诠释了古典嫁衣的真正魅力,外加凤冠霞帔不就是真正的待嫁新娘。
这时一束红火的彼岸花也被送到了维纳斯,林晓接过同样火红的花儿走出了维纳斯。
03 婚礼
这场观越与周欢欢的婚礼是在半山的一个古堡里举行的露天婚礼,绿色如烟的草地上整整齐齐摆放着洁白的桌椅,淡紫色的鲜花将整个现场置入花的海洋,洁白的地毯之上是一层红色花瓣,新人将从这地毯进入婚姻的殿堂。其奢华程度堪比盛世婚礼。
古堡的主人林晓也认识,是大学时候林晓的一个学长。
当林晓的红色牧马人发出一声尖锐的急刹声时,新郎新娘正在宣读誓词,这一声急刹声成功终止了仪式的进程。
一袭红色嫁衣捧着一簇火红到晃眼的彼岸花走下牧马人的时候,人群里发出阵阵惊呼之声,这声音甚至盖过新郎新娘出场时的声音。
林晓缓缓从地毯走到宣誓台上,每一步走得庄重的好像这是自己的婚礼。略过观越不可置信的表情,径直握向新娘父亲递出的手,并说道:“恭喜周叔叔!”
观越不知道林晓这闹的是哪一出,周欢欢像是预料会出事一般攥紧了观越的礼服,平滑的西装愣是现出许多褶皱,显然用力过猛了。
众人也在纷纷猜测这位迟到的客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
握手过后,林晓看向极富求知欲的众人,不负众望的扔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一个足以毁了明科的炸弹,砸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
红润的嘴唇轻启,说出的却是惊天的话语:“周董,我以锦绣副董事的名义否决锦绣与明科先前的合作,并且锦绣今后永远不与明科合作。”
年过半百的周董事长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为什么?你不能这么做!”
“有何不可!锦绣本来就是我做主。”
“那也不能枉顾那么多股东的利益。”周董事长还在挣扎着。
“我会给他们更大的利益,这就不劳周叔叔您操心了。”
“为什么?”
“因为我林晓不会和一个曾经背叛过我的人合作。”
“谁?”
“他!”说着芊芊玉手指向新郎观越的方向。
“怎么会,这一定是个误会。”周深眼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我也希望是个误会,不过周董事长您还是先问问您的宝贝女儿吧。”
周董事长向周欢欢看去,看着她一手攥紧观越礼服,一手频频摇着,嘴里不断说着:“不是我,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我……”
一切都明白着了,明科完了,明科就这样完了。本来明科的资金链就出了,等待着与锦绣合作想要枯木逢春,看来机会又被这个任性的女儿斩断了,慈母多拜女啊。
04 曾经
一场盛世婚礼就以林晓的出现戛然而止。
锦绣解除了与明科的合作,半个月后明科被迫宣告破产。周深举家迁往澳洲最后的住所。
观越失了和周欢欢的盛世婚礼,也失了在明科的总经理职位,一切又回到了五年前刚出校门的样子。不!比那时还惨,那时还有全力支持他的林晓,现在只剩自己一个人,没有事业也没有爱情。父亲还在手术中,父亲的病也是当年自己和林晓分手时把老人家给气的,看到婚礼现场的一幕又复发了,观越发现自己真是越长大越混蛋……
观越和林晓是在高二文理分班之后在一起的。观越他们班的女生偏少却有一个全年级公认的气质美女,举手投足间都显大家风范,也和重哥们义气,就这样素来独往的观越也被那抹身影吸引,渐渐变得阳光充满朝气。学期末的时候观越便和林晓表白了,两个互相喜欢的年轻人就这样在一起了,那时的爱情很简单,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就够了。
就这样,高考的时候林晓也报了和观越一样的大学,林晓的成绩一向稳定属于居中水平,观越是优等生。为了和观越考同一个大学林晓挑灯夜战了无数个夜晚,这些观越也是知道的,贫苦人家出生的观越对这种奋斗颇为熟悉不以为然。但对于捧在父母手心里长大的林晓来说就是十八年来最大的努力和付出,当录取通知书到的时候全家人高兴坏了,三叔还在生日的时候送了林晓心心念念的红色牧马人。
林晓那得驾照的时候是在大二,开了红色牧马人准备带观越去兜风,却第一次和观越闹了矛盾,之后红色牧马人就被林晓扔在车库了。去观越婚礼是第二次开红色牧马人,很久之后的林晓还记得那一次坐上红色牧马人的时候,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都在打颤,久久不能平静才绕着高速开了好几圈,幸好出门早,不然到的时候新人都该发完誓交换完戒指了。
毕业后的林晓就进了家族企业锦绣,也推荐观越去锦绣,但被那时的观越严词拒绝了。为了充分顾及观越深藏于内心深处的自卑,林晓搬到了观越不到二十平的逼仄出租屋里。
观越最后去了明科,那时的明科也算大公司,有实力和锦绣一争高下,也常和锦绣合作。变故发生在观越进明科的第二年,那时林晓争取了与明科的项目的负责权想要给观越一个惊喜,不过观越却先人一步给了她惊吓。
那是林晓去茶水间的时候,门被里面反锁还不断有声音传出,林晓担心里面的人有危险便使劲敲门。令她意外的是开门的人是观越,更意外的是观越脖子上艳红的口红印,还有后面的女人淡去的唇色。手上的杯子应声落地摔成碎片,犹如林晓的心。
林晓不记得那一天是怎么离开明科的,也不记得观越有没有给她解释。与明科的项目转手其他人。
两个月后的一天,林晓又在外面撞见逛街的观越和周欢欢,观越也看到了林晓。那天晚上观越就提出了和林晓分手,说林晓不能在事业上给他帮助。锦绣的小姐就这样输给了明科的小姐,观越可能忘了当初林晓也曾邀他去锦绣的。
05 爱情真正的模样
林晓开着红色牧马人行驶在拥挤的街道上,副驾上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两人在说着些什么。突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一道匆匆的身影映入眼帘。原来是拿着简历的观越。
“嘿,那不是明科的那谁吗?”青年说话了。
“我能看得见。”林晓回道。
“怎么会在大街上?该不是在找工作吧。”
“想知道自己问去!”
林晓知道观越的实力与报复,没有什么能够打垮这个坚毅的少年。只是在社会浸淫的那些年被世俗蒙蔽了双眼走错了路。当观越把迎娶白富美的周欢欢而弃同甘共苦的林晓于不顾的时候,他的爱情就从纯粹的感情变成了获取权利与财富的工具,就算对 周欢欢是真心的也掩盖不了他的初衷。
青年拿出一打资料放到林晓面前,说着:“这是那谁的资料,他的父亲又病发了。你要不要……”
“不用再给我他的信息了。他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了。”
“那当年是谁担心他父亲担心得死去活来的,连好好的假都不度。”
“那是曾经。”
“这次的住院费……”
“靠他自己了,我不能帮他一辈子就不能惯着他一阵子。”
“如果当时观越知道你的身份,可能就不会和你分手了。”
“那他可能爱我的钱比我的人多一些。”
“你可能真相了。”
“顾轩,我们交往吧。”
“你想通了。”
“如果说三年的时间足够我成长蜕变为锦绣的接班人,那么那一场婚礼足够我和过去的感情做告别了。”
“恭喜你了!不过很抱歉,我不能接受你的表白。”
“!!!”
“林晓,和我交往吧。”
“……”
“原谅我的大男子主义,表白这种事情我坚持男生主动。”
“老古板……”林晓笑了,笑的很开怀。顾轩也被林晓逗笑了。
顾轩是顾氏的公子哥,洋博士却遵从儒家孔孟之道,林晓是在三叔的公司里认识的,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却从不谈及儿女私情。
工作上,顾氏和锦绣没有合作也无竞争,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不用担心某一天因为公司利益而拔刀相向。
生活里,林晓和顾轩彼此独立拥有各自的社交圈,偶尔也带另一半见见自己的好友,点头之交就算了。遇到问题的时候又可以相互讨论出主意,俨然活成了彼此的良师益友,似情人像爱人更是亲人。
两年后,林晓又穿上了那件殷红的嫁衣,还是当初的装扮,不过这次多了凤冠霞帔,是她自己的婚礼。走过彼岸花铺就的红毯,在父亲的搀扶下走向顾轩,走向未来的幸福。
《一元写作训练营》 顾轻尘一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