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绍兴鲁迅纪念馆的“鲁迅夹烟墙画”成了话题。这幅画在这里十多年了,来来往往那么多的人,在此拍照打卡,从未有过这样的抱怨。近日,一位自称“控烟志愿者”的女士投诉墙画“误导青少年”,要求更换成鲁迅“右手握拳”的版本。
消息一出,大部分人对投诉持反对态度,大家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按照投诉者所说的予以更改。这投诉之人,后来被扒出说是卖尼古丁袋的,实在荒谬,蹭流量都蹭到鲁迅头上了。
投诉者认为,鲁迅夹烟的墙画“可能诱导青少年吸烟”。可笑!这一轮操作,堪称是“当代的文化碰瓷模板”。
第一步:在社交媒体搜罗半吊子历史截图(如鲁迅某次演讲时咳嗽的照片),
第二步:用“保护青少年”当道德盾牌,把专业问题简化为“对错二选一”,
第三步:坐等热搜,收割“正义感”流量。
翻开鲁迅全集,《秋夜》里,写着“我打一个呵欠,点起一支纸烟,喷出烟来,对着灯默默地敬奠这些苍翠精致的英雄们”。《野草》末尾,他点燃香烟,在烟雾中悼念惨死的青年。许广平回忆录记载,鲁迅每日要抽30支烟,肺病缠身仍“烟不离手”。烟灰簌簌落下时,《阿Q正传》的最后一个句号才得以落地,他抽着“彩凤牌”香烟悼念刘和珍,烟雾中既有愤怒,也有无力。
若按投诉者的逻辑:鲁迅书房的烟灰缸该砸,三味书屋的课桌该拆,连《药》里华老栓买人血馒头时点的灯笼都该熄灭。毕竟,“火光可能引发火灾嘛”。
鲁迅的烟,是文人的笔,不是给你博取流量的镰刀。
不能因为李白写“会须一饮三百杯”就禁酒,不能因为岳飞背刺“精忠报国”就举报纹身,用现代标准阉割历史,才是真正的文化谋杀。
浙江省鲁迅研究会明确反对:“生活化的鲁迅”才是大众需要的文化符号。当我们在控烟海报上画个骷髅头,和在鲁迅画像上抹黑烟卷,本质上都是对思想深度的降维打击。
鲁迅在《拿来主义》里说:“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句话,送给投诉者再合适不过。控烟宣传该针对烟草广告,而不是文化记忆。真正的文化保护,是让鲁迅的烟继续飘在历史的天空,而不是塞进“正确性”的保险箱。
想和投诉者说:鲁迅的烟灰飘了百年,你的道德表演该落幕了,如果你还有销售其他烟草制品的销售目的,那就赶紧哪凉快哪呆着吧。
对于不抽烟的人来说,公共场所抽烟的人,确实令人反感且厌恶,但是,拿着鲁迅这张图做文章,就有些“用心良苦”了。
若真为青少年着想,不如呼吁多建几个图书馆,
那里没有烟雾,但有真正的思想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