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读完余华的小说《活着》之后最大的感受。
福贵的一生,经历很多苦难,他的自述没有抱怨,而是很平淡,甚至很庆幸自己的遭遇。
从一开始的地主少爷,自己赌博输掉了自己的100亩地,从地主变成佃户。他很庆幸自己娶了个好媳妇,家了变穷了之后,家珍生了他的儿子有庆又回来了,愿意跟他一块过苦日子,没有离开。要知道从前家珍也是大小姐,没有干过什么粗活苦力活。
变成佃户之后,没多久他娘就病了,为了去城里找大夫给他娘治病,被国民党抓起当了兵。等全中国解放之后才回到家,他娘早就去世了。
他的大女儿也因为没钱治病发烧变得又聋又哑。
他回到家后,家珍就觉得日子过的高兴,穷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