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全书通过功能的角度分析,解释了各种历史现象以及婚姻家庭的起源;从群体与个体、历史与人生等诸多角度凸显出塑造生育制度、婚姻家庭等对人类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在费孝通看来, 种族绵续并不是生物机能的表现, 而是社会性的。婚姻家庭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保障,性的需要和种族绵续的需要是两回事。只有性的结合并不足以使两个人建立起稳定的婚姻。种族绵续是人们所要达到的一个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形成的种种活动就是生育制度。生育制度中包括着生和育两部分。如果单纯将孩子生下来而不去抚育, 听之任之, 或采取人为的措施堕胎、杀婴,那么势必不能达到种族绵续的效果。
在我国的家庭教育中, 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教会子女如何做人, 也就是要教会他们在社会中如何去为人处事、待人接物, 让他们成为有道德、有理想的人。比如近日发生的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一案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在思考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设置年龄是否合理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追究男孩家长监管失职的责任。在孩子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家庭教育可以说起着决定作用。教育孩子,监护人不可缺席,一旦缺位,不仅会让孩子陷入犯罪深渊,更会殃及整个社会!
人总要经历生死, 因此不断地有新个体产生出来代替旧个体的位置即种族延续就非常重要了。人是家庭的个人,还是社会的分子, 社会的完整依赖于人口比例的协调。按照费老的话来说,“个人生活所依赖的不是社会分工合作结构的空架子,而是按着这结构活动的一辈人。”社会分工结构靠着人发生作用,个体不能长久的生存, 那么社会就需要一个合理的新陈代谢的机制。而生育恰恰是对社会结构的修复。通过生育婴儿形成社会分子, 以继替即将死亡或已经死亡的人。这样使社会结构保持完整, 推动着社会的新陈代谢, 从而使人类种族得以绵续。
生育制度以父母为中心,两性分工是形成双系抚育的一个重要条件。只有分工还不足以形成家庭, 在男女分工体系中, 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包括两性的合作。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加起来才发生长期性的男女结合, 配成夫妇, 组成家庭。而人类抚育的两个特性——孩子需要全盘的生活教育以及相当漫长的教育过程,又使得男女得以长期结合成夫妇。在这一点上,费老应该赞同孩子是维系婚姻的纽带的观点。进而有了他的“基本三角理论”,男女双方结成夫妇并生育孩子, 这就构成了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男女间缔结婚约只是完成三角中的一条线, 孩子是婚后连接夫妇间的纽带, “三角形的完成是孩子”。在我看来,父母的确需要孩子来维系感情,在一个家庭中, 不光父母有抚育儿女的职责, 儿女也须参加一定的分工体系。当今社会, 没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率远远高于有孩子的家庭, 这足以证明孩子在夫妻之间的纽带作用了。子女撒娇式的调节或许就是父母冷战时的调节剂。但是将就的婚姻也给不了孩子更多的快乐。只能说,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通过两性的分工与合作而达成的双系抚育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拥有一个完整健康的人格。
生育制度的功能是完成社会新陈代谢作用的继替过程。生育制度的两部分,抚育和继替。而继替是单系偏重的,所以孩子在抚育上多少会因性别而受到差别的待遇。但是在继替过程中,时常依旧有双系性的部分存在。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社会的秩序和团结也永远受到继替作用的威胁,引起了社会上的许多纠纷,便出现了费孝通所说的“以多继少”的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地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的控制和男女平等思想的普及, 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提到的以多继少的社会继替矛盾正在逐渐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以少继多的社会继替方式,逐渐实现单系偏重到双系并重的转变。可以说,现代时期的婚姻观念、生育观念以及继承原则越来越强调平等、自由,更加人性化了!
费孝通老先生通过《生育制度》这本书, 清晰地展现了从种族延续的起点——生育到个体生命的终点这一个漫长而又完整的社会过程, 同时阐述这一过程是一个从婚姻—家庭—夫妇配合—亲子关系—代际传承的过程。正是这一完整过程保证了社会结构的完整和新陈代谢作用的持久进行。让我们更加了解了以往中国社会结构的构成与发展,为人类社会学研究做出了宝贵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