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被骗了”?
很多次当自己发现事实和心里预想的并不一样时,免不了萌生出这样的想法,而这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
有时候被骗的代价是时间的浪费、情感的损害、心力的消耗这种无法计量的损失,有些时候只是金钱的损失这样可以简单用货币计量的损失。今天就来说说后者吧。
有机会说,“一次被骗是单纯,二次被骗是傻”。
虽然说“人傻多福”,然而谁都清楚这不过是一种安慰人的话语,现实世界总会教人越来越“聪明”了。
就比如“借钱”,谁一听都会敏感的问题,我不仅会借钱给朋友,甚至也给陌生人借过钱,还不是一次。
当时是2013年的南昌,我还没毕业就找了工作,早早下班,心情还不错,路上被一个开车的人拦住,他先是下车跟我问路,这个我遇到的太多了,就没怎么在意并停下回答他;我刚准备走,他还没完,居然拿出一张香港的身份证给我看,我才注意到旁边停着的是汽车车牌号为浙D?(记不清),然后拐弯抹角地说他没有加油费了,希望跟我借200——当时我年少无知,大学还没毕业没见过什么骗局,好心好意一泛滥就答应借了,巧的是我当时钱包里也就200左右的现金,我还要吃饭呢,就给了他100,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这次事情发生后,我当然知道要防止被骗了。
那是2015年五一假期的前一天下午,我在望京地铁站等人,一个中年男士走过来说他手上没有现金了,想跟我借500,但是他会当场用支付宝还我;我就说我手上现金不够,你要是愿意等就一起等我朋友吧。没想到,那人真的一直等着,看来是真的有急用,10分钟后我朋友到了,说了下情况经过他同意后,我们就一边给支付宝转账,一边给现金。
几年后的这次,我变得更加谨慎,侥幸的是我既帮助到了别人,又没有被骗。
后来,慢慢发现“骗钱”行为基本很容易识破,我也很少会再被骗,包括黑中介之类,但是四海八荒各种消费陷阱真是防不胜防,难道我们真的需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才可以识破套路吗?
反思一下,防止上当受骗应该有这样的“防身术”:
不轻信陌生人的每句话
对于初次见面或者网络上、电话里各种不明身份来历的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保持怀疑的精神。怀疑并不是否定一切,而是在一些事关重要的话里思考对方的用意,目的是什么,对你的个人利益是否存在影响。比如说租房,无关的信息都无所谓,一旦在没看房之前假借各种名义要求你付“定金”这种的,就可以直接认定为骗子,立刻挂电话!
做决定之前全面了解信息并确定
人做一个决定常常受到各种外界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就像为了赠品而购置并不急需的物品,为了促销打折而疯狂购物,各类销售相关人员都精通消费者的心里,通过游说、谈判、造势各类手段击中消费者内心的一个弱点、痛点、痒点,从而达到自身的目的。那么此时,就有必要及时全面的了解各方面信息,不要轻易下决定,可以回去想想清楚,同时需要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要因为信息差造成决策失误和不必要的麻烦。比如线下消费时sales的套路总是“优惠仅限一天、过期不候”,然而多数情况是“优惠天天有,折扣年年多”,当然一般搞活动都有一段时间但决不会是一天。
收集和保存各种消费凭据
我一直有保存购物小票的习惯,既是作为一种消费记录,也是作为一种消费凭据,当然对于一般的商品来说,7天是品牌商普遍接受的售后保障期限,而对于3C家电产品则需要1年、3年甚至5年的时间。期间就有必要保存发票等凭据了,如果销售服务人员口头上表述了在产品说明书上没有标注的重要功能和信息时,并且能成为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那么也应该先确认、再保存录音证据,以便后期的维权。
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如果发生了纠纷且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或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法律一方面是依法办事,从法律条文和规定出发;一方面讲究事实和证据,证明当下案件符合法律条文所表述的确定情况。因此,第三条上所说保留书面证据或者截图、录音就显得尤为必要,也使消费者的胜诉率更高。
这是我基于个人切身体验和经历进行思考的,也希望自己今后能做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