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第十三则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对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朱子注解:“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钱穆先生说:“与人约而来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这样解释不符合有子的本意。“信近于义”之“信”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之“信”的意思相同,不同于孟子所谓“有诸己之谓信”。“言可复也”是阐述“信”,所谓“言可复也”,即说出的话能够践行。然而“言必信”只是“近于义”,还算不上“义”。当子贡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孔子回答:“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有子说“信近于义”,正与孔子、孟子这两句话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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