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人人都要理发。许多高明的理发师,会根据人们的不同年龄、职业、相貌、头形,精心修剪出不同的落落大方的发形,使人容光焕发,倍增丰采,因而被人们称为美容师,是当之无愧的,理应受到尊敬。然而,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中原大地有理发这门专业却是近四百来年的事,而且一直被视为卑贱的职业。
明代以前,我国汉族人民都是留满发,不剪也不剃。头发长了,容易污秽、散乱,只是洗洗梳梳,在头顶上挽结了髻子。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不得空闲冲洗头发,急风暴雨替他洗梳,留下了“沐其雨,栉疾风”(庄子)的美谈。周公姬旦因政务繁忙,在他洗头的时候还不断有人来会,他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握起头发去接见来人,传下了“一沐三握发”的佳话。但是这些也说明留满发不方便,梳洗起来很费时间。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汉族人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孝经)的思想束缚,小孩生下地来,任头发自然生长,到上学的时候,把头发因势理顺,挽结成髻,叫做“束发受书”,除非出家当和尚,削发为僧,头发是不能剪也不能剃的。古代的统治者,还制定了“髡刑”,把剃去头发、容易辨别作为惩治罪犯的一种手段。总之,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上,汉族的头发一直被当作生命、荣誉的一部分,珍惜异常。
1644年,清朝封建政权取代明朝后,满族统治者要求汉族人民遵照他们的风俗,一律剃发留辫:就是把脑袋周围的头发剃掉,前面剃得露出脑心,后面稍加剃修,然后把大脑复盖处的头发编成辫子。
但明朝的遗民们认为剃发有伤民族感情,纷纷反对。清兵在一些城市强迫汉人剃头,激起一些地区人民的武装反对,历史上有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记载了清朝统治者对反抗剃头的汉人的血腥屠杀。
清廷为了推行剃头政令,组织了专业剃发人员,发给剃头担子,到城乡各地剃发。这种人命名为“待诏”。“待诏”本是明清时九品的小官,而在统治者的眼中不过是镇压人民的工具,一旦政权得到巩固,待诏也就打入下九流,成为卑贱的职业。
鸦片战争之后,海禁大开,中西交流日益频繁。外国人把脑袋后面拖着长辫子的中国人叫做长尾巴的人,辫子成了落后的标志,留辫子被作为嘲笑鄙弃的对象。首当其冲的是驻外使节和留学生。他们有的干脆下把辫子剪下扔掉;有的剪下藏起来,制成假发,回到国内的依旧带上,以表示对清皇帝的忠贞,比如《阿Q正传》中的假洋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