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录自[饶志臻的博客] 属性声明在@implementation里与extension里的区别
当你新建一个类的时候,Xcode会自动给你写上以下代码。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interface Car : NSObject
@end
#import "Car.h"
@implementation Car
@end
Objective-C编译器指令是以@打头,它通常用来描述文件中的内容。.h文件中@interface指令用来标识文件的接口代码的起始位置,而@end指令标示该段的结束位置。在.m文件中,@implementation指令用来标识实现的起始位置,@end标识结束位置
@interface用于定义类的公共接口,通常,接口被称为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而真正使对象能够运行的代码,位于@implementation中。
当我们要给一个Car类声明一个发动机属性的时候,如果对外公开,则代码为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interface Car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Engine *engine;
@end
如果不对外公开,则在.m里的代码为
@interface Car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Engine *engine;
@end
@interface Car ()看起来和.h里的@interface Car : NSObject很像,其实@interface Car ()是一个特殊的匿名 Category,即扩展(extension)。
类别(Category)是一种为现有的类添加新方法的方式。
利用Objective-C的动态运行时分配机制,Category提供了一种比继承(inheritance)更为简洁的方法来对class进行扩展,无需创建对象类的子类就能为现有的类添加新方法,可以为任何已经存在的class添加方法,包括那些没有源代码的类(如某些框架类),申明的方法不需要在@implementation里实现。
但Category无法向类中添加新的实例变量,类别没有空间容纳实例变量。(也有一些技术可以克服类别无法增加新实例变量的局限。例如,使用全局字典来存储对象与你想要关联的额外变量之间的映射。)
而extension可以添加新的实例变量
@property是以@开头,所以它也是Objective—C编译器指令,用于声明属性,并为它自动创建一个带下划线的实例变量,及实例变量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而直接声明实例变量的写法,即
@interface Car () {
Engine *_engine;
}
@end
和
@implementation Car {
Engine *_engine;
}
@end
从语法上说它们等效。
如果只是声明一个@implementation里需要用到的全局变量,自然是放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但如果是声明一个不对外公开的属性呢,比如engine,既然是属性,好像是需要在extension里声明,但如果我使用_engine来访问成员变量,则并不会用到它的setter和getter方法。如果我使用点语法来访问成员变量呢,点语法其实是调用了getter方法[Car engine],而这种默认的隐藏在代码中多了,会影响代码的阅读和维护。
但engine明明是Car的一个属性,却声明在@implementation里作为一个变量,其实实例变量也是这个对象的构成元素,和属性除了名字并没有涵义上的区别。所以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的变量也是这个对象的属性,只是为了区分两种声明方式的叫法不同而已。
另一个用@property和@implementation声明属性的区别就是,@property可以给属性添加属性标识符,即assign,copy,weak,strong,nonatomic,但其实大部分的属性标识符都有对应的所有权修饰符,assign对应__unsafe_unretained,copy对应__strong修饰符(但copy赋值的是被复制的对象),strong对应__strong,weak对应__weak。id和对象类型在没有明确指定所有权修饰符时,默认为__strong修饰符,而@property声明属性的默认属性标识符为readwrite,assign, atomic。atomic的确没有对应的所有权修饰符,id和对象类型自然是没有原子性的,在iOS开发,除非特殊需要,我们都会给属性标识符添加nonatomic,所以在这点上,@property和@implementation声明属性倒是没什么区别。
在@interface里使用@property声明属性的时候,如果属性类型为NSString,它的属性标识符是需要添加copy的,原因就在与,设置方法的新值有可能指向一个NSMutableString类的实例,那么设置完属性之后,字符串的值就可能会在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遭人更改,那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一个NSString会不会有这个顾虑呢?copy不是简单的赋值,对应的__strong并不会通过copyWithZone:方法复制赋值源所生产的对象,所以@implementation里声明的NSString没有copy作用的修饰符,但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即这个属性是不对外公开的,即不会被其它对象直接修改这个属性,那你既然声明了一个NSString类型的属性,自然用意就是使用一个不可变的字符串,自然自己不会去修改它,如果你无意中修改了它,我只能说这是你的代码写错了。所以不需要使用copy作用的修饰符。同理,在extension里使用@property声明NSString,也是不需要copy属性标识符的。所以NSString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并不会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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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implementation里声明并没有缺点,但在extension里使用@property声明属性,会有不带来价值的隐藏代码,以及_engine比self.engine更简短易读,最后还有可以避免在init和dealloc中会去调用self.en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