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大致是:南方医科大学的俞莉老师也是一个名儿科大夫,5月10日她正准备去学校上课,突然自己科内的患儿疑似脑出血,她及时进行抢救处置,孩子转危为安,但上课迟到29分钟,被学校认定教学差错。
我们相信身为老师的俞大夫肯定知道,不按时上课会违反校方的规定,后续的那些惩罚和决定会对她有什么的影响。但她在“救人”和“育人”,“大夫”和“老师”做出了选择。大夫的使命不就是“生命至上、救死扶伤”吗?但校方给的通报上说的:经了解,俞莉老师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俞莉老师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赶回到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奖金2000元。
校方的做法真的很让人非常气愤![发怒][发怒][发怒]通报里充满了“救命”和“迟到”的比较,到底是孩子的命重要?还是上课迟到更重要?校方的意思是俞老师即便是救了人,只要是迟到了,就影响了教学安排 ,全院通报批评,就不能有奖金,不能评优。为了对俞老师的处置更合理,院方也发出来的相关的规定。明显这个结果众网友们很不满意,纷纷表示:谁才应该承担责任?校方这个处置合理么?
[震惊]对此我也发表几点看法:
1. 校方的制度是现代管理么?到底是管了谁?
咱一般都知道像学校这种单位,出台个政策那必须层层审批,按照制度行政部门做出了这种通报意见,从科员开始最后肯定是要到院长审批,每一经手人难道都认为俞老师都有错,还是因为所谓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事?
2.大学本是培养未来医生的地方,有专业技术但缺少正确的教学方法。作为双重身份的俞老师,平日里少不了跟学生念叨“医德”的重要,而上课迟到的这天,不就是告诉她的学生:命大于天么?就算没了奖金,没了评优,咱也得救病人么?要不然咱对得起老师这个身份么?
3.希望校方对自己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不合事宜的条款和例外情况进行一下完善,不要凡是一刀切,综合考虑全局。不要伤了一个又一个像“俞老师”一样的人,这样的处置到底是为了给谁交代呢?社会不买账,学生们不买账,咱是不是也拿起勇气,把错的决定收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