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利用各种间隙,阅读王东岳先生的哲学随笔《知鱼之乐》,王东岳先生同时还有一本《物演通论》,据说晦涩难懂,哲学类书籍大抵都晦涩难懂,罗胖建议先阅读《知鱼之乐》这本相对浅显的随笔,本着锻炼逻辑思维能力的目的,我开始了解这位哲学家的思维方式和成果,本想阅读完以后再做个学习笔记,但是发着这本书晦涩难懂的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为了借助写作这个工具,把我混乱的思维整理出来,我打算在阅读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者有意义思考结果都做个记录,持续整理更新,各位朋友如果有何高见,欢迎留言指教,也可以直接喷我。
“美”为何物?
最深刻的三位大哲(柏拉图、康德和黑格尔)都把美的渊源归于“理念”,那是由于客观的东西你尽可以信手拈来,获取的瞬间遍丢失了美感,唯有将其化为意蕴,涵蓄心田,美的芬芳才会弥漫开来。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桩事情是与“存在”或“保持存在”无关的。
先说说“感应”,万物均有“感应”,感应又为“感”和“应”,“感”即物质之间的相互感知,“应”即是指物质之间相互“应对”“应答”从而达到一种依存状态的动作。比如质子通过电磁感应感知到电子,然后相互应答依存,形成一个氢原子。这个过程是瞬间完成的,既“感”的过程就是“应”的实现,“应”的一瞬间就是感的终结,瞬间形成了一个氢原子中质子和电子的依存状态。
物质演化到人类以后,“感”和“应”已经完全分离分步骤,产生了两个潜在后果:
1、人类感应属性的不断增强是一个主观性壮大的过程,它使我们对客体的感知叠加上了越来越多的主观属性,进而不可避免的失“真”。
2、由于“感”的主观性越来越强,“感”越来越失真,他和“应”的分离间距必然越来越大,“感”和“知”存在断裂的危机。
“美”由此换发,他呈现为一系列诱惑式的吸引力,从而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以及感与应之间保持某种必要的牵拉引力,“美”存在于感与应的分离错位之间,是促使感与应之间达成配合的一种心理作用。
由此,美存在这样的状态:
凡是切实的都是不美的(因为“应”使“感”落实为无趣的“在”),
凡是不实的亦是不美的(因为“应”毕竟是“感”的目的)。
读到这里已经完成一个逻辑链条的脑洞大开关于“美”的定义,前面的我暂时没有找到证伪的漏洞,但是“凡是切实的都是不美的”这个结论我心存疑问,有很多我周边的客体,例如一个手机,一辆豪车,等等,我感知到他,并通过相互的应答,形成一种依存状态之后(手机作为我的大脑外设,豪车作为我的双脚外设),我依然感到他们是美的,如何解释?还是说,我对手机和豪车的感受并不是“美”,而是一种获得的“幸福感”?这两者如何从逻辑上定义区分?
此外,文章还将美划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简单来说:
现实美是指两种情况下产生的美:
1、当“感”无法当即有所“应”的时候,必须借助“美”的诱惑来保持牵挂。
2、主体无法与所有对象同时发生占有关系或“应的实现”,但由于“存在”的依存需要,也不能允许那些未能直接联系的对象完全脱离自己的视野和关注,于是借助于“美”将这些对象收拢起来,建立某种“非应的联系”或者“应的指南”
上述两种处于“感”与“应”之间的状态或者粘合剂,是现实美。
艺术美就比较抽象难懂了:
首先,艺术美只存在于人类的创造活动中。它源于“应后的抚慰和观审”,属于“应后的美”。这一点跟“美”的定义有所矛盾,既然“应”了,何来美?我理解是这样的,“应”之后产生了新的感应需求和分离,于是产生了艺术美。
由于人类具备充分的感知代偿和最纷繁的依存对象,这种过度烦乱的生存方式(这个细说起来也比较复杂)造成了“应得”混乱,由于烦乱的感应产生了焦灼感,需要抚慰,将其过滤为“应的观审”,使自身从“无以为应”的紧张中脱失,在这种情况下与“应”相伴的“感”才会呈现为艺术美的美感,即焦灼化的应之超脱和超脱化的感应观审,一方面完成了心理存态的临时调适作用,另一方面实现了与感应扩展的心理紧张同步进化的“艺术的升华”。这么想想,视乎回答了我拥有某一个客体之后依然会觉得这个客体“美”的原因。
总之,“美”其实是一种代偿作用,弥补“感应”活动中的裂缝以及紧张焦灼感。
……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