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注:本文引述史实和各方引文材料等都来自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出版集团在2011年出版的戴茂林、赵晓光著作的《高岗传》第十一章“主政东北”
新中国建立时,高岗当选为国家副主席,当时担任国家副主席的有: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和高岗,周恩来、陈毅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为什么高岗可以当选为国家副主席呢?
两位传记作家在这一篇章中,给出了他们的理由和结论:
第一、高岗踩到了中国革命的“两点”上。
陕甘宁边区是红军长征的落脚点,是解放全国的出发点,毛主席、全党和全国人民也不会忘了这“两点”的。
第二、高岗的责任是重大的,他领导的东北解放区不但是解放全国的战略后方,还是全国恢复经济建设的装备基地。
东北全境解放后,源源不断的战略物资从东北运往了南方。在即将开始的全国经济建设的热潮中,东北又将完成装备基地的重要使命。
作为这样一个特殊地区的负责人得到特殊安排,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高岗的代表性是广泛的,他不但是解放区的代表,北方人的代表,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农干部的形象。
在文化落后的中国,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工农出身,他们出身贫寒,没什么文化,与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干部有一定的素质差异。但中国是一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需要一个工农出身的人物来担任国家副主席的职务。
第四,中共中央和毛主席“照顾山头”政策的需要。
以毛主席为首的中共中央在中共七大的时候,就认识到“山头”,承认“山头”、照顾“山头”,成立新中国时也同样时这样。
——高岗在《荣誉是属于谁的?》那篇演讲中: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弄清楚,我们的荣誉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地位与物质待遇应该属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