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太过平淡,在我思索我曾热爱过什么之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没有什么让我为之狂热,更不用提深入灵魂,如果非要从我这短短十几年的人生里挑出一样我曾极度珍视过的东西,那可能就是生命了。
直到不久之前,我都不曾看重生命,甚至是唾弃它。每每有人劝阻我做一些不利于身体健康的事情,我都不屑一顾——这是我作为一个很少生病的人一贯保持的态度。像是大汗淋漓地站在空调底下这样的行为,往往能引来旁人讶异而羡慕的目光,在这方面我从来没有失误过。可是后来的一件事让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习惯改变起来并不简单,但我已经不会再轻易作践自己的生命了。
那是一个睡意昏沉的半夜,将睡未睡的时候我得知了他轻生的消息,虽然是个普通的朋友,却也使我辗转难眠,睁着眼睛等到了天明。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死神的镰刀,他挥舞着锋利的刀刃,走向那个朋友,也是自那天之后,他QQ的灰色头像再也没能亮起。
五层楼,15米左右,以约等于10m/s^2的加速度下落时钟“滴答”一次的时间,一个生命就会被轻而易举地拉到死亡边缘。我不曾体会过死亡意味着什么,直到过了一个多月后我也没有确切地把握,只是觉得他成为了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生命的消亡就是开始淡忘,悲伤和不安也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消失,就算本来以为自己会多难过,后来也不过如此。等到很多年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认识他的人存在,就再没有曾存在过这世界上的证据了。
于是,我热爱生命,我愿不惜一切去守护它。原因可能不是所谓生命的高尚,也不是因为生命的价值与潜力,只是单纯地因为我不想那么早就消失在我爱的人的生命当中。我还没有让他们感受到我的爱和我的重要性,又怎能轻易从人生舞台上退场?我选择活下去,无论痛苦或幸福,正因我热爱生命。我要有辉煌的成就和令人嫉妒的物质生活,我想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而过客显然不是一个我想要扮演的角色。
我热爱生命,当我爱它胜过一切的时候,说是深入灵魂应当也不为过了。无论富有或是贫穷,无论健康或是疾病,无论幸运或是不幸,我都愿意付出一切去守护生命,因为我无法与它割裂开来,因为它是我的全部。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庄周的感叹回响千年,而我也要在这短暂的生命中创造出无与伦比的精彩,拒绝做他人的过客,才对得起我对于生命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在我写完这篇文章的几个月后,从同学那里听到他离开医院之后去了加拿大的消息,英语从来没学好过的一个人就出国了,也挺奇怪,不过从此再无音讯。希望此时你还安好,希望你离开了这个残酷的家庭之后少一些病痛,忘记这里的一切,开心地生活。此生不悔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