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不涉及或影射真实生活中的任何人或事物。)
突然间,我又想起了从前的七个菠萝包。
乍听上去确实有些古怪,我所能想起的,不是七仙女,不是七福神,不是北斗七星,不是七星瓢虫,不是七个葫芦娃,不是七个小矮人——仅仅是七个菠萝包而已。其实也并不奇怪,我每次吃菠萝包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七个菠萝包,而且我此刻正在吃菠萝包。
且说那个时候,日子还不像如今这样狼狈不堪,天空也不像如今这样始终扣着屎盆子一般,我也不像如今这样是个全然乏善可陈的废柴。那时候,水凼里钓鱼摸虾、野草地里踢球、小霸王上打游戏都比现在所谓娱乐活动有趣百倍。那时候,万里乌云和朵朵白云都是实实在在的修辞。那时候,我还是个黑胖的少年,身体里满是智慧和蛮力,以及不可预知的未来带来的盲目乐观。当然,那时候,就连菠萝包也比现在的好吃得多。不过这一切也许只因为那时的我尚年轻,正如像披头士的歌里所唱:when I wasa boy,everything was right.所以有种一切都比现在好的错觉。
每当我吃菠萝包的时候,我都会将它和皇冠饼店的菠萝包相比。皇冠饼店的菠萝包最初是六毛钱,后来涨到了七毛。他妈的,真是一家黑店。我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我未曾料到有朝一日菠萝包的价格能涨十倍。早知如此,那时候我就不应该省下零用钱,而应该多买点菠萝包放开肚子吃。正如现在好多人会说,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省钱,而应该多买几套房子一样,全都是事后诸葛亮的屁话。他们同我一样,从来无法预见这座城市的变化,总以为世界会保持眼下的样子。话说回来,尽管皇冠饼店曾在我心中是家黑店,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家的菠萝包仍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菠萝包。它们乍看上去其貌不扬,因为酥皮不够均匀,像是某个对工作有怨气的糕点师傅用勺子胡乱抹上去的,松松垮垮一口咬下去非掉渣不可;当然上面更没有划出菠萝似的斜纹,毫不考究,以至于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这种面包为什么要以菠萝命名。及到了口中,你才会发现酥皮又焦又脆,不由得再咬上一口。这样的吃法实不可取(正确的吃法稍后会提到)。面包过于绵软香甜,入口即化,简直像是用空气而不是用面粉做的。咬上第三口第四口,面包早已片甲不留。不耐吃,不经饿,这大概是皇冠家的菠萝包唯一的缺点吧。
那时候,我在上区教委组织的培优班,利用每个周末上课,两年时光一晃而过,转眼就要从培优班“毕业”。像往常一样,我用一张八块钱的学生月票转乘两趟公交车,赶到火车站附近的那所学校。晃晃悠悠的公交车才停稳,车门像大坝闸门一样开启,我随着人的洪流一股脑冲出拥挤的车厢。六月末的早晨,人行道上却已被骄阳炙烤得发烫。我从一个梧桐树的阴影跳到另一个。我步履飞快,凌乱的彩色水泥砖在我脚下一闪而过,组合成新的色彩和图案;抖动的热气从地面升腾,让我有些恍惚。空气中有股奇怪的焦糊味,蓝宝石影院肮脏的玻璃幕墙歪歪扭扭倒映着城市,加重了我心中的焦躁。这天开局不利,路过铁道口,值班房警铃大作,栏杆迅速放下,拦下一群惊愕又气恼的人群和车辆。大概他们和我一样,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个道口遇到过火车。我们左顾右盼等了好一会儿,一辆蒸汽机车拖着几十节载货车皮缓缓而过,活像瘸腿的老头一边踱着步子一边吞云吐雾,不时还要有意瞪你一眼。好不容易目送它驶离,再往前不多远,可见一个破旧的弧形牌坊,那就是学校大门。
终于赶到教室,我推门而入,里面才稀稀拉拉三五个人,而张蕾正坐在她的位置上。她柔软的短发上照例别着白色发卡,前面的刘海和后脑勺处都卷成恰到好处的弧形,即使头上电风扇正呼呼旋转,也一丝没有吹乱。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算是打招呼。我坐到她旁边的座位上,把书包塞进课桌。她又瞥了我一眼,皱着眉头说:“看你急匆匆的。一身臭汗。”我赶紧用手抹去脸上的汗,转过头看看她。只见她小巧的鼻尖上也有亮晶晶的小汗珠,突然很想伸手也帮她抹去。不过我克制了这样的想法,随后注意力被别的东西所吸引。“你今天穿了一条黑裙子?”“怎样?好看吗?”我很少见到穿黑裙子的小姑娘,因而瞪大眼仔细看了看,发现膨起的袖子在袖口处收紧,那里装饰着一些亮晶晶的珠子,很是新奇。于是点点头。“好了,不许看了。”“不是你问我的么。”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她就拿出一本同学录让我写下祝语,那时候就时兴这玩意儿。“都写好了,就差你的了。”我拿过那本同学录随便翻了翻,果然上面有很多同学的留言,诸如“心想事成”“前程似锦”,全都照搬贺年卡上的祝词,让我看了只想笑。后来有段时间,人们之间又流行在过年之间互相发祝福短信,仿佛相互转发一些东抄西抄莫名其妙的废话不是恶心对方,而是一种莫大的尊敬。
言归正传。翻完之后,我突然意识到,除非凑巧考上同样的学校,我们从今往后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我不愿流露半点难过的情绪,只想随便用什么将它排解掉。我也因此对这本同学录有种厌恶之情,仿佛这一切全是它的错。于是我大笔一挥,用我那丑恶的字迹写了句“早生贵子”之类的玩笑话。张蕾兴匆匆拿回同学录,接着脸色都变了。当着我和其他同学的面,她哭着撕扯着同学录,有好几页纸立刻掉下来,剩下的纸张不知是质量过硬还是纯粹的顽固,不肯就此让她撕碎。她气恼地哼了一声,一把将他们从窗户扔出去了。之后她趴在桌上哭,任由我怎么赔礼道歉,再也不肯理我。
上午的课在煎熬中上完了,我有机会挪动被汗水粘在长凳上的屁股,但我没有立即起身。我想喊张蕾一块儿去吃饭,可她怒气未消,我也不敢开口。她坐在长凳的另一头,上丝毫没有要起身的意思。眼看着别的同学都离开了教室,我斗胆对她说:“别生气了,我们一起去吃个午饭。”“滚蛋。谁要和你吃饭。”说完她又趴着哭起来。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磨蹭了一阵之后,最终只得悻悻离开了教室。
我开始后悔不该随便开拙劣玩笑。但说实在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发这么大的脾气,还要骂我——丝毫不像她写的作文那样文雅。每次在作文课上,我因为写不出来而抓耳挠腮的时候都会瞥一眼她的稿纸,她那沙沙作响的笔尖像吐丝的蚕一样,不知不觉竟已吐出大半张纸了。“圣洁的母爱”,我是无论如何不会用这样的词组,啧啧称奇之后,我便专心地观看这只灵巧的小手写出一行又一行漂亮的字,几乎忘了自己还要完成作文。想到这里,我心中更加愧疚,都是我,害她连午饭都不想吃了。人是铁,饭是钢,不吃午饭可怎么行。既然她不肯和我一起吃,我决定给她带来午饭,也算是赔礼道歉。一开始我想给她买一份盒饭,又想到假如她不吃,或者极有可能把它掀到地上,不但浪费,我还得费事打扫,那可就太麻烦。我灵机一动,干脆给她买几个菠萝包,万一她拒绝我的好意,我就自己吃掉就好了。
我回到教室,在门口对她喊了句“你等着,我给你带吃的去”,便径自出了学校。正午的阳光更加毒辣,逆光下,梧桐树的叶子呈现出一种灰绿的颜色,显得无精打采。行人游走在寥寥的阴影下面,邮局门口的阶梯上都坐满了乘凉的老人,他们纷纷敞开上衣摇晃着蒲扇,几乎没有人在交谈,大多数人只是一味望着白亮的天空发呆。不过我对高温习以为常。我身上没有衣服遮蔽的地方早就晒得黑黢黢的,就连脚背上也印上了凉鞋的印记,变成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图案,更何况我的衣服早就被汗水湿透,根本不在乎再出点汗。况且不是没有降暑的办法:麦当劳里就有冷饮,不过价格太贵;路边小店里两块钱的蛋筒冰激凌才是地道的选择,和老板软磨硬泡之后,她会不情不愿多加点冰激凌,像写书法运笔之后笔锋向上一挑,堆成一个高耸的尖塔。我在大冬天偶尔还会来一个搭着煎饼吃。不过今天我对它不感兴趣,反倒是有几家盒饭、煎饼摊子和烤肉、熟食店散发着带着油烟味的香气,在烈日下格外呛人,不知为何却让我的肚子突然感到由内而外的空虚。特别是祁万顺临街的窗口在卖三鲜豆皮、苕面窝和挂霜香蕉,我走在油腻腻的路面上,不由的一边咽口水一边向里观望。他们家最近推出了红油刀削面和印度飞饼,据说味道不错!我还没有机会品尝。我一度想先进去解决自己的午餐算了,但转念一想,张蕾还在饿肚子呢。我吃完粘上一身辛辣味,回去岂不是更惹她怨恨。正思忖着,我踩在一摊潲水上差点滑倒,大概是我的腿饿的路有点发软了。
天气太热,就连乞丐都受不了。他们纷纷下了天桥,在桥下一棵大樟树下打盹,像一群兀鹰栖息在花坛上,老远就散发着食腐动物的气息。他们只顾睡觉,也不在乎是否会有人往他们的罐子里扔钱,毫无职业道德可言,我路过的时候他们连眼皮都没动一下。我认定他们中间的任何人都不值得同情。有个老太太,据说她儿子每天早晚开车接送她。那两个脏兮兮的小孩,见到衣着光鲜的女士就会扑上去抱大腿扯裙子,让人家不得不给两个钱打发了事。还有个盲女人,有次我没有零钱,扔给她十块钱,因为那天我忘带月票,就想从她的碗里拿两个硬币坐车。结果手刚伸过去,她一把夺去乞讨用的碗揽在怀里,并且用防贼一样的眼神盯着我。
我屏住呼吸摆脱了兀鹰的巢穴,然后登上了天桥。没走几步,我就感觉天桥在上下摇晃。起初我以为是自己太饿了,腿有点抖,于是我用双手按住自己的膝盖,这回发现天桥真的在摇晃,而且下面开过去大车的时候摇晃得更厉害。从前我怎么没注意到?不会是桥要塌了吧。那可不行,要塌也要给我挺住,等我走过去再塌。结果天桥挺争气,并没有塌下来,甚至直到十几年后因为修地铁被拆除之前,它都好端端地屹立在原处。自那次以后,我上这座天桥都会感到它在抖动,像一条被抚摸的老狗那样因欢快而颤抖,又带着若干恶作剧的狡黠意味。
天桥正中心是一个小小的环岛,但别指望行人能像车辆一样环绕着它有序行进。宏观上,人流完全符合自然状态下的流体力学定律。在湍急水流中竖起一根柱子,只会带来紊流和漩涡。繁忙的时候,人们就会在这个地方挤来挤去,你踩到我的脚,我撞到你的腰,而那些占道的地摊更是令混乱程度有增无减。好在像今天这种天气这种时候,天桥上行人寥寥,连地摊也比从前少,有的卖些卖皮带、钥匙扣、塑料玩具之类的鲜有人问津的便宜货,或者只在地上放块硬纸板,上面堂而皇之写着刻章办证退字灵发票诸如此类的勾当。他们同那些乞丐一样无精打采,并且同样忽视了我的存在,大概我看上去不太像潜在的客户。突然,有一个摊子吸引了我的注意。一个老头在卖一些毛绒绒的小动物,看上去像豚鼠却又不是。我蹲下来看了一阵子。这些可怜的小东西在篮子里畏畏缩缩,只敢小心地嗅嗅鼻子下面一小块地方,连眼睛都不敢抬一下。“这是什么?”我问老头。“刺猬。”“这哪是刺猬?人家刺猬都有大黑刺。你的刺猬一身毛。”老头掀起草帽,眯着眼看我一眼,说:“我这是刺猬崽子。那是绒毛?你摸摸看。”“不咬人吧?”“怎么会?这东西胆小呢。咬了赔给你,要炖汤要红烧随你便,大补。”于是我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只,它赶紧缩成一个小球。果然,它身上不是绒毛,而是短刺。只不过这些刺还没完全长硬,并不是特别扎手。我对老头说:“还真是刺猬。怎么卖?”“十块钱一只。”我一摸口袋,正好今天只带了十元零花钱,还要用来买菠萝包呢。我说:“这么贵?你这刺猬都快晒死了,你看他们都在发抖呢。”老头用手戳戳小刺猬露出来的白色腹部,让它团的更紧了。“哪能晒死?他们胆小才发抖,再说连这座桥都发抖,还能塌了不成?”我把这个刺球拿起来,软刺扎在手上怪舒服的。我说:“这野生的东西能养的活吗?买回去也不吃食吧。”“怎么养不活?我这些个不都活的好好的。”“那你喂食给它们,我看它们吃不吃。”老头抚着胡子哈哈一笑,说:“你这小鬼倒有些机灵。我告诉你吧,刺猬和猫一样,都是夜里活动的,白天不吃食,净睡大觉哩。”他又说:“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一把年纪了有必要骗你。”“十块钱太贵了,能便宜点么?”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式的讨价还价,老头把篮子往自己跟前一拎,说:“最少八块,少一分不卖!”还伸手要拿我手上那只。我料想价格应该不肯再便宜了,可我还要买菠萝包啊。菠萝包太过松软,很难填饱肚子。张蕾瘦,食量不大,吃三个说不定能饱,我还要多吃一个才行。这么一来,起码要买七个菠萝包。我说:“老爷爷,我兜里就五块钱了,我是真喜欢这只刺猬,买了它连午饭钱都没有了,你就便宜点卖给我吧。”他沉吟片刻,不情不愿地说:“大热天的浪费口水。我看你也一身汗。五块钱就五块钱,不过你手上那只可不行,要这只小的。”他指了指篮子里那只最小的刺猬,它蜷缩在角落里抖抖索索,一身毛刺稀稀拉拉,像个烂芋头。“我不要。我就要手上这只。”“算了算了,热天热事的。你不容易,我做生意更不容易。”他赶苍蝇似的挥挥手,表示之所以同意这价格,纯粹是出于对我的厌烦。我怕他反悔似的,赶紧从兜里掏出十元钞票给他。“嘿,你这小子,不是说只有十块钱的吗?”我不理会他,只等他找钱给我。这老头哪里知道,刺猬和菠萝包此刻对我来说同样重要,全都是为了挽回一个小姑娘的友谊。那一刻我显然没意识到,在即将分别之际哄她开心,就像泰坦尼克要沉没的时候一群乐手演奏音乐一样,全然是徒劳无益的事情。当时蓝宝石正在热映这部电影,而我在几个月之前就看过盗版VCD了。尽管电脑的十七寸CRT显示器上满是马赛克的枪版很费眼神,我们一群人看到上述剧情的时候还是乐不可支,其受欢迎程度仅次于看到女主角脱光衣服让男主角画素描那一幕。不过世上徒劳无益的事情太多了,我们面对生活时要有一种敢死队员的勇气,也许还需要点自我嘲弄的精神,及不那么急功近利的人生态度。
我说过了,那时我还是个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少年,对人生最不缺乏这种积极得近乎傻气的态度。我手中捧着刺猬,兜里揣着五元大钞,一心只想着张蕾见到我的刺猬和菠萝包能破涕为笑,不再生我的气,心中不免有些欣欣然,压根没注意到下桥的阶梯处蹲着的那个人。
我路过的时候他一跃而起,仿佛他蹲坑的时候有人在下面的茅坑里扔了一枚爆竹似的,我被这种恐慌情绪所感染,因此也吓了一跳。他顺势一推,将我逼到栏杆边。“站住!”他喝令道,声音不大,但足以威慑我。反正我也无路可退,于是站在原地,抬头看看这人。他应该不比我大几岁,却长得又高又壮,站在我面前完全遮挡住了阳光。逆光下,他的皮肤比我还黑,唯独头上顶着鸟窠似的黄毛。他颧骨很高,额头扁平,继承了他的祖先山顶洞人的某些特性,令他显得迟钝又暴躁。眼睛像气球上戳破的两个洞,正嘶嘶往外漏冷气,除此之外空无一物。“小子,有钱没有?”我掂量了对手,说谎的各种后果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换做另一时候,我肯定宁愿蚀财免灾——毕竟好汉不吃眼前亏。然而今天,我绝不能交出身上仅有的五块钱。“我没钱。”我低着头说,看到他脏兮兮的球鞋开胶了。不知道他是混哪条道上的,竟然对穿着毫不讲究。他用脏兮兮的手拍拍我的脸,说:“我也不想搜你的身,你就随便给点钱意思一下吧。天气这么热,你总不能让我白晒这么久的太阳吧。”说实话打劫的我见多了,可我从来没有见过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干的,更可见他不怎么专业,说不定今天是第一次出来干活呢。我扫视了周围,确定他没有其他同伙,慌乱的情绪平复了不少。“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伸手给他看手上的刺猬,“我连吃饭的钱都用来买这只刺猬了。”“放屁,一只刺猬能值几个钱?”“十块钱。不信你去天桥上问那老头。”“哈,你上当了,这年头哪里找到这些刺猬?老头是在坟场捡的。这个吃惯死人肉的晦气玩意儿,养不家,你回去割自己肉喂它试试吧。”这个落拓的抢劫犯竟然也敢冒充专家嘲笑我,让我心中不免时分窝火,更别说他逼着我,让我的后背贴着发烫的栏杆——何止是栏杆,因为我立定不动,铁皮桥面的温度透过了我的鞋底,让我双脚热的像锅里的王八。我内心不由地责怪这座桥的设计者,诺大个桥,横竖已经花费许多钱,当初就不知道再给装个遮阳棚。“你管得着?我买回家去自然养的活。”他没料到我竟然敢顶他,愣神了一秒钟,接着他说:“好小子,还有脾气?”说着就要挥拳打我。我早有防备,趁机从他胳肢窝下面钻了出去。他反身抓我,只抓到我满是汗、滑溜溜的胳膊,我用力一甩,像泥鳅一样摆脱了他,接着往桥下狂奔。下去就是十字路口的拐角,眼看着就要逃脱了,山顶洞人从一二十级阶梯一跃而下,瞬间挡在我前面。我刹不住车,和他撞了个满怀,像撞倒一堵墙似的,我惨叫一声,跌坐到地上。我还懵着,劈头盖脸就挨了一顿揍,我手上有只刺猬,没法护脸也没法反击。山顶洞人的攻击突然停下来,这当然不是他进化得文明一些了。满眼的金星在晃眼的阳光下像气泡一样快速地弥漫至天际,我渐渐看清原来桥下的路上还是有些稀稀拉拉的行人,正朝我们这边看呢。我不认为他们会多管闲事,救我一命,但对于山顶洞人来说还是有所忌惮——这家伙毕竟不专业,大概是周末不上学,父母也不管,跑出来只想捞点外快。他示意我起来。“你跑什么?老子不过想借点钱卖包烟抽抽,你他妈至于要钱不要命么?”他喘着气对我说。“我真没钱。”我一抹鼻子,流血了。“没钱就把刺猬给我。”我不吱声,他觉得自己又受到了冒犯,一巴掌拍在我头顶上,催促道:“快拿来。自觉点。”这个长相丑陋的家伙真是得寸进尺,此片地盘我不熟悉,要换做我家附近,我早就号召一群人打得他满地找牙。不过眼下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孤身一人与他斗智斗勇了。
“给你吧。”我把一直抓住刺猬的手伸过去。他看到这个满是刺的小东西,一时拿不准该不该接过去。正当他的手伸出一半进退两难之际,我手往上一扬,把刺猬狠狠地拍向他的脸。因为我俩靠的太近,他根本没有反应时间,而且因为我“妥协”,他放松了警惕——只可惜我错误地估计了我俩的身高差,刺猬没击中要害,倒是正中他的嘴巴。他像呛水似的发出一声噗噜,然后仰面倒下去了。我再次拔腿就跑,绕过街道的拐角,差点撞上卖荸荠的板车。我头也不回,将太婆的咒骂声抛至脑后。我跑过书店,跑过眼镜店,钻进了专门批发服饰鞋帽的小巷子。高高挂起的商品遮天蔽日,让本来就很狭窄的巷子骤然变黑,不知道它要通往什么地方。我看不清别人的脸,后面的人理所当然也很难看清我——假如他仍在后面追逐的话。我没有回头看,我不再是慌不择路的逃亡者,而是隧道里一往无前的火车。巷子尽头的光亮在渐渐扩大,我又重见天日。
半山坡上缓缓起伏的道路上车辆稀少,合欢树缺乏修剪,枝叶旁逸斜出,肆意生长。粉红色的花有些正盛开,有些却已经开败,羽毛般轻巧的花瓣在风中乱飘,堆积在路牙边的角角落落。这些标志物都是那么特别,让我一下子知道了自己的所在。这外面竟然是卖古玩玉器的市场,从前吃完午饭,我会跑过来瞎逛逛,看摊主们兜售玛瑙、铜钱、连环画等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那时候认为这是个有趣的地方,而且又街道难得的干净和凉爽,很适合消磨中午无聊的时光。在我穿过窄巷到达这里、被蝉鸣声包围的时候,我一度有种躲避战乱到了世外桃源的错觉,从未想到若干年后市场被搬迁,道路被整饬,山丘被夷平。这里完完全全被我和其他人所遗忘,只有再谈到菠萝包的时候才附带被提及。
我停止奔跑,回望那条巷子,山顶洞人压根就没有跟过来。事实上,整条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半个人影。一只是阵风吹过,合欢树叶子沙沙作响,泠冽的香味让周遭的空气冷却下来。因为叶子形状相似,我曾一度以为合欢树同含羞草是同一种植物,因此惊讶于如此羞赧的植物竟然能开出这样美丽的花朵。一声蝉鸣正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紧接着其他几棵树上的蝉也开始放声歌唱,如寺庙里齐鸣的钟磬,一时间让我的周围陷入一种奇怪的静谧。危险过去,我不但没有觉得半点轻松,反而浑身疲软,头晕目眩,嗓子里干得冒烟。我赶紧坐到花坛边休息。
我的鼻子出血了,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大概是汗水里的盐分染到伤口,好在都不算严重;只是T恤上沾了血迹,回家后解释起来比较麻烦。我这才发现手掌上也被刺猬扎了几个洞,不知道是我被踹倒的时候还是我用刺猬砸对方脸的时候扎的。大概是因为过敏还是什么原因,被扎伤的地方又红又肿,痒得钻心,说不定这小东西真的是吃死人肉长大的,身上带有尸毒,那样的话我的手掌会慢慢溃烂,最后非截肢不可。不过比起担心,我更好奇山顶洞人的嘴巴此刻是什么感受。看着刺猬崽子胆小的模样,实在想象不出它会是在坟地这种地方生活的。它在我的手中仍然在发抖,不过此刻它大概嗅到危险的气息已经过去,终于敢探出点脑袋来,用它黑豆似的小眼睛打量着周围。它身上的刺断了好几根,刚才我软磨硬泡,就为了把长得最端正的这只挑出来,现在看来是白费口舌了。经过这番折腾,我的肚子也饿得慌,我对小刺猬说:“走,我们该去买菠萝包了。”
我从另一条小路迂回到皇冠饼店所在的大街。他家人手不够,一般会在上午生意不忙的时候将糕点都烘焙好。此刻正午早就过了,烤箱都没打开,不过老远还是能闻到香味在热烘烘的空气中上下漂浮。尤其是菠萝包的香味,夹杂在牛角面包、甜甜圈、哈斗、虎皮蛋糕的香味中间,仍然清晰可辨。我宁可相信那是焦黄的酥皮里的糖稀和松软的面包里酵母混合起来凸显了它的味道,而不仅仅是香精在起作用。这香味是一双无形的手,紧紧攫住我的胃,捏得它前沿贴后壁。
好在排队的顾客并不多,不知道是时间不对还是天气太热。这算是今天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我不怕排队,只怕长的队伍里没完没了的插队。那样一来,照我目前的状态,说不定我又会把刺猬排在谁的脸上。轮到我时,店员用惊讶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来自己脸上有血忘了擦干净,落拓的模样绝不亚于那个山顶洞人,只比天桥下的乞丐好那么一点点。再加上我手上拿着一只刺猬,像不知何方的妖魔鬼怪手里的法器。“七个菠萝包。”店员只顾盯着我的脸,都没听见我说的话。我只得再重复了一遍,“要七个菠萝包”,然后递上那张汗水湿润了的皱巴巴的五元大钞。她如梦初醒,接过钱,迅速夹了七个菠萝包给我,速度之快,以至于有两只菠萝包当场就夹瘪了。仿佛我不是用钱买东西顾客,而是持枪抢劫的罪犯。
买好了菠萝包,莫名其妙地,我只觉得自己更加泄气。我拿出其中一个被压扁的菠萝包,将它向正面卷成长条状并稍稍压实,通过这种自创的吃法,面包吃起太过酥松以至于完全没有饱腹感;另外酥皮成了包在里面的馅儿,不易四处掉渣。我咬下去一口,发现并不如我预期的那样可口,我不甘心地又连续咬了几口,可是越来越不是滋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正琢磨着,一只菠萝包就下了肚。
腹中的空虚被稍微弥补之后,我开始回想起今天的遭遇。刚刚我还在庆幸自己逃脱了,此刻却意识到自己平白无故被人一顿打,心中徒增许多憋屈。狗日的没进化完全的野蛮人,仗着自己一身蛮力就敢独自一人在闹市打劫。我好歹也是有一帮兄弟的,在我家附近那片地方三教九流的人也都认识,还从来没受过这等鸟气。有仇不报非君子,我鼻子出血,脸颊挂花,不把这家伙教训一顿真是便宜他了。我忿忿不平地走着,又吃掉了一只菠萝包。
想着报仇的事,我竟不知不觉走回到天桥附近。这个朱红色的庞然大物像一只岔开腿的八角蜘蛛盘踞在十字路口,与周围的建筑物并不协调,好在周围的建筑物也都乱七八糟,并无太多特色,所以也算不上有碍观瞻。天桥落成已久,缺乏必要的维护:防滑地板油漆已磨掉,露出了不锈钢的金属色;桥栏杆上贴了许多小广告,新张贴的盖住旧的;桥下红绿灯的接线裸露在外,在风中纷纷晃荡不已。而且我在今天发现了它竟然是一座会晃动的桥,从此以后路过它的时候再也无法忽视这个事实。在我对世界还懵懵懂懂的时候,让我初步认识到现实绝不会坚固到牢不可破——恰恰相反,即便是钢筋混凝土所造就,往往也是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仿佛随时会在我们头顶上跨塌下来。甚至,就连大地这样看上去坚实的东西,也不过是奔流的岩浆上一层薄薄的壳。我们对世界总会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看法,就如同地壳一般可供落脚。但对于变化多端的世界,看法终究会变成见,最被被现实无情地推翻。
走近之后,我变得更加小心翼翼。我的目光搜寻所有可疑的角角落落,希冀看到那个仍在蹲守作案的身影,这样我就有机会实施我的复仇计划。但我需要时间召集人员,在此期间还不能让他溜走,也许我应该直接威胁他说有种不要跑?思来想去之后,我内心中又有点希望干脆不要碰见他,免得我思考这些棘手的问题。
他果然不在。我松了口气,但却感到更加气闷,我命中注定有此劫数,白白挨顿打,公道是讨不回来了。此刻我还没有意识到,这并不是我气闷的全部原因。卖刺猬的老头和其它摊贩也一并不见踪影。我站在空荡荡的天桥上,一成不变的建筑和街道如年轮般粘上一层又一层的灰尘。午后的阳光像福尔马林溶液,将它们深深浸没,制成标本,再弃置某个不被人注目的角落。天桥如蚂蚱的腹部在微微翕动,在我身边搅动起许多细碎的气泡。只有如此才让我偶然注意到周遭这些事物的存在,在许多年后当我想起菠萝包的时候,才能将他们从那个角落里拾起。与此同时,一点倦怠之情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日复一日,它会在这翕动之中不断瓦解很多陈年往事。这意味着,我为拾起其中一个标本沾沾自喜,其实早已打碎千千万万其它标本。
而我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我边往前走,边卷起第二个菠萝包吃起来。天桥才走过一半,这只菠萝包就吃完了,我舔舔手指,上面有汗水的咸味和血液的腥味,还有刺猬的骚臭味,让我恶心得差点吐出来。不过我很快就被别的臭味笼罩,因为我已经下了天桥,走到乞丐聚集的大樟树下。他们横七竖八躺倒,一动不动,简直就像一群死尸。大概他们是不吃不喝饿死的(反正我从没见他们吃喝过),或者干脆是被这股臭气熏死的。我不由地快步离开这里。我感到自己心中进一步地在皱缩,就像那只被夹子夹过又被我手捏过的菠萝包。我觉得有些恼火,又说不清这火气因何而生。
我坐在麦当劳叔叔的长凳上,放下小刺猬,开始吃第三个菠萝包——尽管我的神情和他那做作的笑容很不相称,他半搂着我一定滑稽透顶。我坐在这里,颇有点自暴自弃的意味。酥皮的甜味不知为何让我想起两年间的点点滴滴,并开始怨恨张蕾今天的所作所为。为了一本俗不可耐的破同学录,至于生我这么大气?我们好歹也是同桌一场。错,何止一场?也不知道是是不是教委的学号系统是不是出了什么纰漏,几百号人,两个学期四次开班,分别有语文、数学两门课,我俩竟然十有七八都是同桌。以至于每当第一次上课,彼此看到旁边坐的是对方一点都不会感到吃惊,相反,要是不坐在一起才是咄咄怪事。坐一起那么久,这其中没有缘分也有情分吧,至于像仇人一样对待我么。我常常偷看你的作文不假,你数学不会的地方不还是我教给你的。再说我不过是开开玩笑,虽然有点欠妥,也没什么恶意,至于要恶语相向吗?你这小贱人,竟然敢骂我,还“圣洁”呢。我呸!不就长得好看点,耍什么小性子。再敢骂我,一巴掌把你的发卡拍地上,再把你袖子上的珠子都扯下来。
我正想得出神,小刺猬已经爬往长椅的另一端。在它逃离我的控制范围之前,我轻轻把它拽回来。我揪了一片面包喂它:“你今天也受苦了,来吃点东西吧。”它用小小的鼻尖反复触碰,最后还是没有咬一口。“不吃拉倒,饿不死你。”我不再理会这些乱七八糟的烦心事,只管专心吃剩下的菠萝包。吃完第四个,剩下三个应该是带给张蕾的。罢了罢了,才不要留给你吃,我自己吃都舍不得。不吃拉到,饿不死你。都是平时给惯的。我在心中对她说了同样的话。
又吃了两个,我终于有了些许饱腹感。我突然想到说不定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又有些难过。经历了今天的事,她大概也不想再见到我了。我心一软:算了吧,还是给你留一个吧,反正我也吃饱了。
我汗流浃背地回到教室。张蕾起初装作没看到我的样子。我坐到座位上,她方才瞧见我的狼狈样子,吓了一大跳。“你脸上这是怎么了?”她要看我的伤,我把头扭过去不给她看。她说:“本来长得就丑,这下更破相了。”她已经不哭了,眼眶还是红红的,刘海趴桌上的时候被压乱了,黏在额头上,反而比往常显得楚楚动人。“你才丑呢。”我捂住伤口,反驳道。她大概听出来我的语气实在违心,也懒得继续和我拌嘴。“疼不疼?”她问。“已经不疼了。”“讨厌死了,一天到晚土匪似的。”“滚滚,你才土匪呢。”她哼了一声,又爬桌上哭起来。我想起手里还有一只刺猬,于是拿刺猬戳她裸露的胳膊。她生气地抬起头,用泪瞪着我。我赶紧说:“喏,送你一只小刺猬。”“谁要刺猬?臭死了。有送人刺猬的么?”我心想这小东西多可爱啊,不要拉倒。但我什么也没说,只在抽屉里用书堆出来一个空隙,把刺猬塞进这歌小窝里。“你不是说给我带午饭的吗?我都快饿死了。” 我打开书包,把最后一只菠萝包给她。
她拿起被压扁的菠萝包端详了一阵,然后叹了口气,抹抹眼泪吃起来,破碎的酥皮掉在她黑色的裙摆上。
“好吃吗?”
“这么点哪够吃?小气鬼。”
我决定不理睬她,扭头望向窗外。乳白色的天空离我们无限高远,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茂密的梧桐树在湿热的风中像海浪一样摇曳,叶子在六月末直射的阳光下熠熠生辉,连成一片金色的波澜。电线杆上,几只麻雀叽叽喳喳争吵了一阵,又翛然飞走。从此以后,我只有在吃到菠萝包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一幕,连同那些我再也没有踏足过的教室、再也没有见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