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兩件事,第一件是一起上班的女同事叫我一起吃飯,我沒有去,這不是她第一次叫我出去吃飯了,昨天晚上他和她老公約好一起吃飯的時候,她說哪家叫小廚房的飯館做的挺好吃,邀請我一起去,說她要請我吃飯,我沒有去,我想她之所以請我去是因為我給她買了一瓶水,而我之所以給她買水是因為,我們在一起往回走的路上,她忽然出現了壬辰反應,在路邊有些嘔吐不止,我實在有些不忍心,想到,她也許需要一瓶水的安慰,可是當她說要請我吃飯時,我覺得一瓶水的價值和一頓飯是不對等的,況且我之前也吃過人家送的桃子,沒必要再欠別人人情。今天下班的時候,我覺得她在刻意的等我,當我走到昨天的小廚房旁邊是,她又說要請我吃飯,這多少讓我有點難為,平時,我晚上都是吃食堂,我覺得我不缺這一頓晚飯,而且這頓飯給我直覺會讓我很尷尬,可是她說,沒事,今天她老公值班,讓我不用介意,我還是拒絕了。跟她道了謝,我就徑直往前走了,她要過馬路去對面的飯館,當我走出很遠,回過頭看她獨自站在馬路對面等公交車時,我感到異常的尷尬,我怕她看見我回頭了,我就摸了摸自己的頭髮,低著頭跑過了轉角。
回到宿舍,在等吃飯的空檔,之前工作時認識的一個許久沒有聯繫的同事,在微信上向我打招呼,說有事請我幫忙,不出所料,是借錢。我一時覺得有些荒謬,我們只是在一起工作過一個月,分別後,從未有過聯絡,他沒有生活費,為什麼要向我借錢,我一個月2000塊的工資甚至都養活不了我自己,我沒有過分的寒暄,而是直截了當地跟他說,他不應該找我借錢,而我也無能為力。我向來不善於拒絕別人,因為這件事,我想起了上大二的時候,有一天午後我從宿舍樓出來走去教學樓打擾衛生,沒錯,那時候我在勤工儉學。在校園裡面忽然有個人攔住我,問我借錢,理由現在想來很扯,我我那時候信了,把自己身上裝的100塊錢給了他,錢雖然不多,但那是我勤工儉學掙來的,一個月150,那100是早晨,我們組長發給我的。錢確實是被騙了,那個下午我一直都很難受,並且給他留給我的手機上發了兩三條短信問候了他的祖宗!第二天我去了配出所報了安,警察同志告訴我,2000元以下的案子是不會立案的,看來我只能自認倒霉,我告訴他們,我不是來要回那100塊錢的,我只是希望能給騙子一些教訓,告訴他們不要再出來害人了,可是警察同志告訴我,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像你一樣蠢,我知道再多說無益,可我一點也沒覺得難堪,只是有點些許沉默,我記得那天我頂著烈日走了一個來回,步履沉重,心情卻輕鬆了很多,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把這三件事聯想在一起,也許是因為,這裡邊都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