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六记》这本书,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本没有想法去读它。因为这是孩子上的阅读课书单里的书。一位C计划同学妈妈的推荐让我心动了。她告诉我,这是一本关于死亡主题的小说。“真的很值得看。适合成人自己读,不需要为了孩子。”
上周出差前两晚,翻开来仅仅是读了几页,我就被吸引了。两个晚上读完了一半,出差回来再读了两个晚上就读完了。而且仅仅是用了睡前的一个来小时。而过去很长时间我面对一大堆总想读却总读不完的书而心生的无奈,终于因为这本小说而得到了治愈。
生命消逝,这个线索贯穿了整本书。因为一起意外的车祸,主人公(一位十四岁的少年)失去了妈妈,少年自此把自己完全关闭起来;他随爸爸去到遥远的北方森林,由此少年跟随守护森林的勒温克人秋鸟生活了一年多(六季);和秋鸟一起行走在森林的日子里,少年目睹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的消逝,雄伟的驼鹿,精灵的袍子,温顺的驯鹿,忠诚的老猎狗乌提.....埋葬乌提的时候,少年无意识地落泪了。和老猎狗的分别,让少年又一次重逢了失去亲人的悲痛。秋鸟用勒温克人的表达告诉少年:“它像一股青烟扶摇直上,飘上天空,化在风里。”
但更让我触动的是,书中大多数动物们的死亡,并不像老猎狗这般“安乐”。那些动物是被偷猎者枪杀或通过陷阱捕获而死。少年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中了索套的袍子,在被发现前已经挣扎良久,它的身体从温热到眼睛混浊的过程。他想起了“一本关于的书中,说有一个部落形容人最恶毒的行为,就是一个猎人在猎杀一个动物之前让这只动物承受了过多痛苦。”
读到这里,马上想到去年12月底的丰年庆线上活动,有一场分享者是一位叫曲尼的牧民青年。他当时说到自己有一个愿望,就是想在广州组织牦牛肉的售卖到终端。因为这样可以在保证牧民获得同等收入的情况下,可以保存一半数量牦牛的生命,以及避免中间商对牦牛的残暴对待。
”牦牛的生命也是有尊严的,我们够基本生活就好。”
“草原上的草,水,不只是我们在用,牛羊也在用,还有鼠兔……也在用。”
“我们牧民知道我们需要多少,草场沙化不是因为放牧,而是因为鼠兔的泛滥,而鼠兔的泛滥则是因为狐狸和老鹰的数量越来越少了。”
牧民青年有一颗纯净的心。这是我当时最直接的反映。
而且他的讲述非常破我自己原来的认知,也直戳到内心。牧民尊重自然,也尊重其他物种的生命。他们对万物有敬畏之心。
比起这些牧民,我们一般人似乎更多一份占有的欲望,更“贪婪”,更少了一份勒温克人和牧民身上那种天然地对大自然对动物的敬畏;在我们眼里,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人类是有尊严的,而动物的生命是无所谓的,是没有尊严的,甚至是可以践踏的。动物身体可以被人类利用到极致,从皮毛到脂肪。人类宣称自己主宰了地球,也正在往更大的宇宙扩张。《驯鹿六记》里的偷猎者老白就有一句自我剖白:“在这个森林里什么都不会被浪费的。”最后他也被冻死在了自己亲手猎杀的驼鹿皮里。他死了以后警察去他的“土窝子”挖掘出了大量雪冻在地里的动物尸体,足足“几个皮卡才拉完”。老白固然让我觉得面目狰狞,而“我们”普通人的本质又何尝不相似?
《驯鹿六记》中还描述了少年有一次在森林里经过一棵落叶松时,发现一个巨大的树瘤。大自然形塑出来的精美,却“为树瘤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记录着“人类贪婪的印迹”。
我想起最近去山西永济参加共学,一路上和接车的本地司机师傅唠嗑。我们聊到现在很难买到原生态的食材,师傅说了一句话最让我印象深刻:“我们国家所有的民族里,就数汉族人是最坏的......汉族人什么都可以造假,连出售的食物都不放过。没有底线,是最可怕的。”他告诉我们,自己曾经在吃紫菜时吃到了“金属”,”因为发现咬不断,后面用火烧了下居然能点着......"
牧民说的“够基本生活就好。”何以为基本?值得我们深思。
回头想去把《鼠兔》和《牛粪》两部纪录片找出来和孩子一起看。还有李娟的《冬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