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满月的光辉落满大地,让人分不清夜色的黑与白。平静地像是凝固了一般的湖水静静地接受月光的洗礼。晚上无声的世界让人感到恐惧,乡村没有霓虹灯的夜晚,少了份安全感,多了份神秘感。
一
这是远离城市的一个小村子,村民没有进城打工的习惯,大家都在村里务农,既是因为离城市远,更是因为离不开自己的几块田,就像被饲养的狮子离不开动物园。
远离城市,同样也远离现代文明,凡是去过城市的村民,那都是高智商的知识分子了。
村里有个“大塘”,它比起池塘大了许多,比起湖来又小了不少,村民们就形象地称其为“大塘”。“大塘”旁有棵数人才能环抱过来的树。村里但凡还活着的人都表示,自己生下来的时候树就在了,村里老者说此树已经活了上千年了,但这终究只被村民当作传说看待,既然没有活了上千年的人来证明这棵树活了上千年,那它怎么可能真的活了上千年呢?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这棵树从几十年前,也许更久,就没有再长大长高过了。
这是个满月的夜晚,鸿蒙轻巧地爬上了大塘旁的树上。鸿蒙是村里农民夫妇家里的孩子,听说鸿蒙刚出生时,鸿爸找了村里一个识字的青年帮鸿蒙起名字。青年拿出村里唯一一本词典不断翻找,却始终找不到适合鸿这个姓的名字,于是青年图省事,就直接查“鸿”字开头的词语。这一查不得了啊,青年发现了“鸿蒙”这个词,看了下注释,顿时觉得这是个异常牛逼的词。青年和鸿爸说:鸿蒙是个好名字啊,必成大器。鸿爸听了甚是欣喜,就用了“鸿蒙”这个名字。
鸿蒙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无聊地看着泛着银光的大塘。不经意间听闻树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鸿蒙感觉有人在爬树,便问:“谁啊?”
“是我,神女。”一个女生回答。“神”这个姓如今估计比大熊猫还要稀有。叫神女的小女孩和鸿蒙同样是十岁,之所以会用“神女”这个名字,是因为给女生起名字的人和给鸿蒙起名字的人是同一个青年,不过这次,青年只看见了注释一。
“你怎么也来了?”鸿蒙问道。
“爸妈在吵架,我不想待在家里”神女的父母天天吵架,这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并且神爸神妈还属于“人来疯”类型的,劝架的人越多,吵得越凶。二人不分昼夜吵得不亦乐乎,村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
“你怎么也跑出来呢?”神女反问鸿蒙。
“下午睡了半天,现在睡不着”鸿蒙回答道。
神女和鸿蒙都在村里唯一一所小学上学,这是一所极其简陋的小学,学校有几十个学生,一到六年级都是一个老师在教。村里人不关心教育,所以学生想去就去,不去也没人会管。
说话间神女已经爬到树上,坐在鸿蒙旁边。
“听说对着这棵树说话,城里能听到。”神女说。
“真的吗?”
“当然。”
“那我们现在说话,城里人能听到咯?”
“现在,他们大概在睡觉,听不到吧。”神女抬头看着夜空。即使透过密布的树叶窥见的一小片天空,也都是繁星满天,尽管已经是深夜,天空依旧充满着清澈之感,就像山间流淌的小溪,仿佛一眼能望见太空那般的干净。
“这样啊,我还以为能和城里人说话了。”鸿蒙说。
“就算是白天也不可能吧,城里人大概只会在听,不会回话吧”
“……”
“你以后想留在这里吗,鸿蒙?”
“不想,我想去城里”鸿蒙回答的很干脆。
“我也想!那我们约好了,长大以后一起到城里去。”神女笑着说道。
“嗯!”一声简单却很坚定地回答。
“听说城里有好多这里没有的好东西。”
“就是啊,所以我才想去城里的。”
原本波澜不惊的湖面像是被二人的说话声所震动了一样,倒映水中的圆满的月亮碎裂成了一块又一块,仿佛再也无法拼合。
二
这是一个贫困的小村子,村里人都靠种田养牲畜过活,如果哪家今天想吃蔬菜,就带着自家种的大米去和种蔬菜的那家去换,想吃肉就去和养猪的那家换。就像是封建时期遗留至今的小农经济。
某次,村长到别的村子里考察时听说了有个外地村子发现石油让整个村子都发财的事情。于是村长马不停蹄地赶回村里,拉人做了一条超长的横幅,横幅上写着——向石油大王比尔盖茨学习,艰苦奋斗,力争挖出石油田。
之后,村里展开了风风火火的挖石油活动,全村人民花费一个多月,将全村掘地三尺,不,是掘地三百尺都不止,愣是连油渣子都没刨出来。正当村民准备找村长讨个说法时,村长作出批示:因土地长年耕作,丧失活力,现展开此次活动,旨在翻新土壤。
在看过村长的批示后,村民们豁然开朗,原来挖油田只是一个幌子,是为了激励大家翻新土地,村民们纷纷夸村长是神农氏再世,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典范。
三
又是新的一天,村里人像是厌烦了一天天不断地到来一样,满是不快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下地、耕作。转眼又到了鸿蒙一家吃中饭的时间。
饭桌上鸿蒙静静地夹着菜,听着父母一来一往的交谈。
“听说我们村的老王要搬到城里住了,好像在城里买了房子。”鸿蒙爸爸说。
“隔壁村小刘也要搬到城里了,成大款咯”鸿蒙妈妈说。
老王是村里少有的去城里打工的人,老王家原先并不富裕,鸿蒙听村里人说,某次老王的父亲去城里看望老王时被车撞了,老王一哭二闹三上吊,趁机向车主讹了一大笔钱,家里才有了不少气色,也许该说老王命好,拿讹来的钱做生意,不出一年就赚了几百万,于是举家搬进城里。
“听说城里的房子贵的吓死人,老王还真是有钱。”鸿爸说。
“咱家的粮食今年又要欠收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鸿妈感慨道。
“我干脆也去城里打工算了。”
“这下半年估计连菜都买不起了,总不能靠种得那点水稻过活吧。”
“老王真是命好啊。”
“哪年水稻才能丰收啊。”
就这样,鸿爸鸿妈你一言我一语,自说自话地对话一直持续到午饭结束。
另一边,神女的爸妈仍在田地上干活。
“你认真干活是不是会死啊!”神女爸爸对自己的老婆吼道。
“嘿!?老娘TM的怎么就没认真干活?”两人作为日常惯例的争执又开始了。
四
本以为又是稀松平常的一天,来到田间地头转悠的鸿蒙发现大人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讨论着什么。鸿蒙连着打听了好几遍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今天一早,几个农妇一起到大塘边上洗衣服时,发现岸边有个盛衣服的篮子,久等不见主人归来,怀疑有人落水,便四处询问篮子是谁家的,后来被一位农妇认出,篮子是神女妈妈的,村长便组织村里几个会水的去打捞尸体,直到晚间,依旧什么都没捞到,再加上久久不见神女妈妈的踪影。听说神女爸爸正在准备妻子的后事。虽然村长告知大家神女妈妈应该是落水而亡,尸体则可能是随水漂走导致没有发现,但鸿蒙听到更多的是村民们不绝于耳的猜测,神女爸爸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把尸体埋了伪装成是溺死的。
村民的怀疑也不是完全地胡诌,两夫妻成天吵架,积怨颇深,动手杀人也不无可能。但对鸿蒙这个十岁的小孩来说,“死”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他只知道人类心脏停止跳动了,人便死了,人便无法说话,无法走路,无法下地干活,人要被装进棺材埋进地里。这之后他便无法想象,人被埋进地里之后呢?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为这些并不有趣,远没有捉鱼摸虾好玩。没准地里早已埋满了尸体,我们脚下的土就是尸体腐化后的产物,没准此刻我们脚下便是装着白骨的棺材,可那又如何,人最多会害怕地挪开双脚,说声:“多有得罪!”,之后便全然忘怀,照常生活。
在当时,鸿蒙只想到了去找神女,他知道这种时候该去安慰下死者的女儿,对她说声:节哀顺变。这是从大人那里学来的,鸿蒙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这对他自己来说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就算说再多声节哀顺变,死了的人还是会被埋进土里。鸿蒙更想此刻找到神女并对她说:“我们去钓鱼吧。”但鸿蒙知道,同样也是从大人那里学来的,这样做对方似乎会生气,虽然他不知道神女是否会生气,但他还是觉得“节哀顺变”是必要的。
鸿蒙找了很久,却连神女的影子也没见着。
鸿蒙先前也见过不少家庭里家人去世的情景,通常都是家里的老人死去,或者说仙逝、驾鹤西去,人们有种种的说话来代替事实,即使他们知道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
死去老人的子女通常都会嚎啕大哭,人来得越多,哭得也就越凶 ,仿佛这些流不尽的眼泪能洗去他们这一辈子的不孝。一次,鸿蒙和父母一道去村里某家吃丧酒,那家去世老人的儿子很奇怪的没有哭,饭毕,村民纷纷指责老人的儿子不孝,老人死了,身为儿子,居然都没有哭。可在鸿蒙的记忆里,老人的儿子一直抱着老人的照片,悲伤地看着,撕心裂肺的悲伤。鸿蒙不能理解这种悲伤,可他确实感受到了,就像周围的气温骤降,吸进肺里的空气都包含着冰渣那样的刺痛感。
五
鸿蒙翻遍了全村都没有找到神女。倒是在神女妈妈死后的第七天,神女爸爸也莫名其妙的死去了,大夫的给出的死因是疲劳过度,而村民讨论的结果则是冤魂报复。夫妻俩的死成为了田间地头村民们的谈资,人们热切的讨论这件事,而讨论的结果更是使大家都倾向于冤魂报复一说,于是村民们纷纷在自家门口贴上各式各样的辟邪符咒。然而并没有人想起神女,没人知道她究竟在哪里,没人去过问这个已然无家可归的少女。
一天中午,不知是谁联系的福利院,一辆福利院的大巴车来到村里接走了让鸿蒙难觅踪迹的神女。在大巴车驶离村子的路上,鸿蒙一直追着车跑,对着冒出热气的车屁股大喊,“神女!在城里等我……”
然而神女终究没有伸出头哪怕看一眼鸿蒙,这毕竟不是生离死别的肥皂剧,也没人知道小孩究竟在想什么。不过神女到底还是去往了城里,那个她梦寐以求的繁华似锦之地,虽然是以父母双亡进入福利院这种方式。
鸿蒙追着车跑,很快他就累了,在汽车开出村子前,鸿蒙已经累倒在了地上,他没有着急起身,趴在地上的鸿蒙回想起了神女爸妈,想起了大塘,想起了塘边的树,想起了满月那天近乎纯白的夜晚。
六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没人会因为少了与自家不相干的人而改变什么,人们很快便忘了神女爸妈的死,门上的符咒也不知道被谁家调皮的孩子撕去玩了。历史不会铭记所有人,时光也会带走人们对他人的记忆,村民们早已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只有当个别人提起死去的二人时才会回想起他们曾经存在过,然而时间一久,人们对神家三人在村里生活过的事实就仿佛一粒落入湖中的灰尘,烟消云散了。
又是一个夜晚,月亮却早已不再圆满无缺,厚重的黑暗从天上一直压到地面,不给任何人喘息的空间。鸿蒙再次爬到他曾爬过无数次的树上,他早已对乡村没有了留念,他渴望进入城市,那个无比先进、自由、新奇的地方。
七
很多年以后,鸿蒙长大了,他徒步从村子走到了城市,他忘了自己走了多久,只记得那一路很艰辛很费劲,但他还是到了。人们会为自己完成一项艰难的事业而欣喜不已,因为这证明了他们自身的价值,但之后他们会发现自己的事在别人面前又显得微不足道,也许他们会记得自己曾做成过的事,也许鸿蒙会一辈子都记得他曾徒步从村里走到了遥远的城市,没准还会有其他人记得,但时间这个怪物会吞掉你曾拥有、曾记得的事,让一切都成为历史,而历史不会记载所有的一切,历史记下了居里夫人发现镭,却不记得是谁发明了内裤。
鸿蒙开始在城市里生活,他开始四处打工,为了寻找廉价的出租房东奔西走。鸿蒙感到城里的空气十分浑浊,晚上厚厚的烟尘甚至遮住了星星,人们拼命地向空气里排放不知名的排泄物,似乎大气是能轻松冲走一切的大号马桶。鸿蒙并没有因此生厌,尽管这是个连夜晚都灯火辉煌,四处充满着监控设备的地方,鸿蒙觉得,这也不过是一个翻版的农村。
鸿蒙开始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在各个城市不断地打工。又是搬家的一天,鸿蒙没有房子,只是简单地收拾一下行李,搭上前往下一个城市的巴士。到达时,已经是深夜了。鸿蒙抬头望了眼天空,嘴里叼着的香烟不自觉地掉落了,他惊奇地发现,月亮也看不见了,鸿蒙不禁感叹污染的严重,却又仅仅是感叹而已,他知道,他无能为力,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没有关系,我们有电,我们有光,我们可以把黑暗点亮成纯白。
鸿蒙没有再看天,他走进了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走进房间后,他简单地打量了一下,和鸿蒙简单地态度一样,房间也很简单,或者说是简陋。正当鸿蒙准备躺下睡觉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鸿蒙很奇怪是谁这么晚了敲门,看了时间发现已经近凌晨三点了。
“麻烦开下门先生,让我进去和你细说。”门外的女声说道。鸿蒙早已不是刚来城里那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他知道这是特服。凌晨三点了还有上门服务,真是要钱不要命了。
鸿蒙打开灯,透过年岁已久不大清晰的猫眼向外看去,过道上橘黄色的灯光打在门外女性的脸上,那是张经过多年也没多大变化的脸,是烧成灰鸿蒙也能认识的脸。门外站着的,分明就是当年坐着福利院的车驶向梦想的城市的那个十岁少女——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