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狗。
小时候,家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一只土狗。大多土狗吃的都是剩菜剩饭,有的甚至从出生到老去都没有洗过一次澡,看起来毛色黯淡无光、灰头土脸、瘦骨嶙峋,虽然装扮不好,却都是看家的好帮手,也自然是每家每户默认的一个成员。当然,在一些家庭里,显然这些成员并非同城市里的宠物狗一样举足轻重。
记忆中家里养过三只狗。一只叫大黄。骨架好大,嘴巴宽厚,性格却是温顺,也不善于跟别家的狗咬架。大黄是小时候最好的玩伴,现在闭上眼睛,都会呈现在脏乱的泥土地上,搂着大黄晒太阳的场景。暖暖的阳光,暖暖的童心。大黄最终如何不见的,我却是没有了印象,也许是因为过于伤心,选择性遗忘了。
第二只狗是黑色的。至少他一直是以黑色的形象存在我的记忆里的。小黑是赶集的时候从亲戚家抱回来的。来家的时候,很小,毛绒绒的一团,走来走去像是圆球滚动。小黑很聪明。我训练他听到口哨要到我跟前。那么丁大点的狗儿,两天便学会了。因此也更加怜爱他,甚至偷偷的允许他晚上在我的房间里睡觉——这对于农村的土狗是多么奢侈的事儿。温馨总是短暂,和小黑的故事也是以伤悲结束。等他刚长大时,家里便把他给买送走了。我用哭声无力的做了一天的无谓抗争。但还是眼睁睁看着他被拖走。到现在我都觉得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阴影。那时我就想,我要养一只我自己的狗。好好的养。
第三只狗是我去外地读书之后养的。我俩之间没有丁点感情。每次假期回家,见到我总是当成外人一样吠叫,再住个一两天,算是默认了。但再次回来,便又成了陌生人。我一直在想,如果是小黑,他便不会这么傻。他会把我当成家人,一直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