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的根源来自于:
原始的、利己的驱力与威严的良心之间的对立,是一种建设性与破坏性的两种力量。
冲突的表现:
1、既高傲的要求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又要讨好、受屈从于别人。
2、既想得到别人的感情,又想突出自己的支配地位。
一、认识到内心冲突矛盾存在的四重性:
1、明白情感内容是什么?
是真的喜欢某个人、某件事,还是因为应该喜欢某人、某事。
2、明白自己真正的目标是什么?
如果这个目标是对自己有利的,自己很想要完成,那么调动自己的行为去支持这一目标的达成。
3、具备一套价值观念
不要轻意的抱怨他人,将问题外化,因为当你平静的喜欢某个人的时候,问题出现时,你才能只针对问题专注的处理,从而减轻冲突的产生。
不要给任何人做是非评判,这样从他人那得来的、还没有成为我们自身的一部分的观念,很少导致冲突,也很少能指导我们做出决策。当我们受到新的影响时,这样的观念很快就被放弃,由新的观念取而代之。如果我们把别人看重的价值观简单地拿过来当作自己的,那么,本来以我们为利益中心的冲突就不会发生了。
4、愿意并有能力对决策负责。
这包括做出错误决策的危险,但决策者愿意承担后果而不会怪罪他人。决策者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我的选择,我自己的事。”必须拥有内在的力量和独立性。能够在体验冲突时又能意识冲突,并且做出决断。
二、神经症患者与内心冲突者的区别
神经症患者指的是已经达到病态程度的人。他对自己的感情和欲望的意识已经衰退。通常,他能有意识地、清楚地体验到感情是恐惧和愤怒,这往往是别人击中他的弱点时他的反应。不过甚至这种反应会被压抑下去。失去了决定方向的能力,更失去了对自己负责的能力。因此,神经症是人际关系紊乱的表现。他在屈从型人格、攻击型人格和孤立型人格三者之间无法正常的转换。
1、正常人的冲突是两种对立面的悬殊,远不及神经症患者的悬殊那么大。
2、正常人的冲突的两种模式可以选择,而神经症患者则没办法选择。
3、正常人的冲突是有意识的,而神经症患者的冲突是无意识的。
三、儿童的神经症趋势
早期的经历:
直接或间接的严厉管束;冷漠、错误的培养方式;对孩子个人要求的不尊重;缺乏指点;对孩子的轻蔑;过多的赞扬或毫无赞扬;缺少温情;父母之间的不和;过度溺爱和保护;与别的孩子隔绝;对孩子不公正、歧视、言行不一;充满敌意的气氛等等。
导致的因素:
1、孩子感到周围潜伏着虚伪
2、父母矛盾的思想和行为
三个主要发展方向和需求:
1、亲近人:愿意正视自己的无助状态,虽然他也自我疏远,心有疑惧,但还是想争取他人的温情或依附他人。(屈从于人---屈从型人格)
需求:需要别人喜欢他、需要他、想他、爱他、接受他、欢迎他、赞赏他、佩服他、离不开他。这是一种强迫性的需求。他认定他不顾一切的对温情和赞同的渴望是真诚的,但实际上他的这些需求笼罩着对安全感的贪得无厌的渴求。他并未让自己的感情和判断介入他的所作所为,而是盲目所予,同时又不自主地得到同样的回报。
行为表现:同于攻击性行为是他所忌讳的,所以他便压抑:不敢坚持己见,对人不敢批评指责、有所要求;不敢发号施令,不敢突出自己,也不敢有所追求。他的压抑阻止他为自己干点什么或有什么喜好。发展到最后,甚至觉得任何没有别人参与的体验都毫无意义。这样严格地限制自我取悦,不仅使他的生活极度贫乏,也更增加了他对人的依赖性。
2、对抗人:正视的是周围的敌意,并认为这种敌意是理所当然的,于是便有意识地或无意识的决定反抗。他要成为强者,击败别人,不但是为了自卫,也是为了报复。(气势凌人---攻击型人格)
3、回避人:既不想归属,也不想反抗,而是保持距离。他觉得与别人的共同点太少,别人不理解他。他树起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以大自然、玩具、书和梦组成的世界。(回避他人---孤立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