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上交价值三亿包裹,谢绝酬金——你这是病得治!

周末,一条消息瞬间撑开了许多人疲惫欲合的眼皮:保洁员上交价值三亿包裹,谢绝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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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为张东林的行为喝彩:拾金不昧!比金子还值钱的咱也不昧,这品德岂是一个高尚了得!

特想对张东林说:谢绝酬金,这是你的权力,你的自由,谁都无权干涉。甚至脑洞大开,替你遐想了一番:某位老板听到你的故事,觉得世风日下的社会,还能有你这样清纯内敛不贪钱财的好人,实在太难得了,干脆跟我干吧。于是,招聘你做一个体面的工作亦未可知。你既得了拾金不昧的美名,还解决了实际困难。如果收了酬金,这些也可能化为泡影。谁知道呢!以上这些百分之百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知为啥脑海里翻腾的是《吕氏春秋》记载的故事: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是类似事件的两种应对方法。古人早有结论: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直白地说就是子路接受其人之“拜”,是劝勉人们继续做这样的好事;子贡赎人而不取政府给的奖金,是阻止人们继续赎买为奴的鲁国人的行为。一受一让之间,展示的是俩人对世事的价值判断。

当然,《民法通则》与《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物归原主。捡拾到别人遗失物品的人,不能把物品据为己有。如果把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的故事套用在张东林身上,在失主拿出钱直接表达谢意时,他是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的,因为这是主人表达谢意的最佳方式。一如子路所受之牛。

结果是“他要给我钱,我没有要。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张东林说。

张东林拒绝了。站在道德制高点看这件事,自然要给他鼓掌叫好;站在宣传正能量的角度,也是要为他大书特书,以彰其高大上的品德;从宏扬主旋律的立场,当为他树碑立传(数额太大值得如此),以引导舆论。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真想说:你特么有病吧!

不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你这样做,是你自己对自己的行为做了价值评判,在接受和拒绝酬金之间选择了拒绝。符合你的价值判断就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你的这种行为被宣传推广,以后别人捡到东西,面对酬金时,该怎么办呢?是效仿你的做法,还是接受别人的酬金呢?你的行为,直接把遇到这种事情,可能坦然接受酬金的人放到了道德火盆上烘烤。

如果只是默默地进行前面的一切,也不会引起人们讨论。一旦为世人所称道,就可能带来后续影响。就像南京彭宇案,从事件来讲根本不算个事儿,但却影响引导了多少年的社会风气。这才是楼主担心的。

其实,所有的担心忧虑都是扯淡的事儿。仿佛看到这样一幕:有人捡到包裹交还失主。失主拿钱答谢,那人不肯。于是旁边看热闹的为该不该收那点钱吵了起来。远远的高处,有人在心里笑得花枝乱颤:瞧瞧,这些家伙真好摆弄!随便有根骨头就能掐上多久。只要不影响我,你们随意吧!

坦率地说,一个普通人面对如此巨大数额的包裹,淡定到这种程度,属实让我心生敬意——希望这不是炒作,不会在过几天有人爆料,剧情来一个惊天大逆转。

看过太多的炒作,这次如果不是刻意炒作,那么,必须祝福张东林:一切顺利!好人一生平安!

文/天长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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