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启蒙时代的大师伏尔泰,在晚年时,被卷入一系列的平民案件。他像一个法律工作者一样介入了调查,发现了这些冤案往往和古欧洲遗留的落后、宗教偏见、宗教迫害有关。他思索、清理了导致这些案件发生的人类弱点进,写出了《论容忍》等一系列论著,点出了古代社会的宗教褊狭以及人类的不宽容。
伏尔泰由实践而思想,在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社会进步。他在一个迷茫中摸索着前进的社会里点出了关键:在人类从一向就自生自灭的古代社会脱胎出来的过程中,他指出保护少数人的权利的必要性,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则要求多数的宽容。他被称为“欧洲的良心”。
而巴金,也被称作社会良心。巴金生活时候的中国,还是世界发展的边缘。巴金用文学细致深入地剖析了这样的“家”和社会、“家”和人、社会和人的关系。那是永远也不会过时的巨著。两百年前伏尔泰不仅是一个写着悲剧、史诗的文学大师,他还是一个哲学家和思想家。大概,真正的文学大师,又可能不是思想家呢?巴金无疑也是。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他和伏尔泰做着同样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逐渐变革进步的社会中起到启蒙的作用。在那时,写出《家》、《春》、《秋》的文学大师的巴金,就已经是“社会良心”的象征,是中国的伏尔泰了。
但直到今天,人们还认为,巴金对社会的一句教导是如此重要,分量重到今天我们在悼念巴金的时候,可以一笔带过他成为大师的文学成就而再三强调他的这句话。那句话就是:我们要“讲真话”。巴金提倡“讲真话”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直到他去世的2005年,这一提倡仍比他的文学成就更受到赞誉。这仿佛是给了巴金一种更高的评价,好像“文学大师”只是一个“专业人员”,“专业成就”一笔带过就可以,而“社会良心”才是升华后的道德形象,值得大书特书。
同样的情形是:我们似乎觉得,文学家依据自己的感觉写出作品影响读者;教师敬业地传授知识教育学生;律师认真为客户打官司维护普通人的权益,都不足以被称为“社会良心”,我们需要的是以特殊的呐喊方式影响社会的人。于是,在三十年前,巴金应我们社会的特殊需要,成为这样一个“社会良心”。
然而,巴金从文学大师到“社会良心”的身份转换,对他个人、对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我们高度赞扬这样一种社会角色的错位,它的前提是什么?也许并不是晚年巴金比青年巴金更为伟大,而是社会本身的低层次错乱,基本人伦常识被淹没在高调之中。按照常识,在一个正常社会,我们是不是应该让文学家努力于他的文学创作,把“讲真话”的教育工作,留给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老师。在巴金去世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深感惋惜:《家》、《春》、《秋》没有续集!《随想录》是历史的特定产物,与前面的文学巨著相比,无法等量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