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不认同男同小说的读者不要看这篇!
好了,开始腐女的狂欢。
写这篇主要是为了放纵自己,期末压力大,老铁伤不起,快要变成佛系90后了。
前不久刚刚重温了一遍,蓝大的小说真的不错,汁多肉嫩,秀色可餐。
看耽美,我个人比较喜欢:虐心不虐身+哈皮ending,不喜误入哈。
蓝淋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耽美作者。
她的文,有汤有肉有幽默。耽美嘛,对吧。
1.《双程》
相信我,小辰和陆风绝不是网络剧里那样的。这两个人物我非常熟悉,翻了很多遍,台词我都能背下来了。
小辰是绝无仅有的存在,真的很机灵的一个人,智商高,长得帅,一开始也非常骄傲,但又细致会关心人,很明亮的设定,像我一个朋友——相处时特别舒服,居家做饭,超级贤惠。陆风嘛,典型高富帅,而且特别man,对别人冷酷无情,对小辰无可奈何,小辰只要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就是一只忠犬,金毛一样温顺。
7年后小辰再见陆风,陆风已经有未婚妻。小辰谎称女同事是自己女友,结果被拆穿,被陆风反问是否还在意,他矢口否认。怎么能不否认。他是当真的人,同性之间的爱情也是爱情,他投入一切,输不起,所以要在倒下前,用剑撑住身体,英雄不跪。
在读者看来,小辰拒绝陆风完全没有必要,陆风没有忘记他,未婚妻只是商业合作,没有感情。我也一直这么认为,直到写到这篇书评才理解了小辰的害怕。一个曾经离开自己、忘记自己、和别人订婚的爱人,值得信赖吗?把自己的心再度交给这样一个人,需要怎样的勇气和爱情?所以,他拒绝了。给我我也拒绝,就算陆风高富帅还超级会赚钱。
当然最终他们又在一起了,因为小辰以为陆风得了绝症,风尘仆仆赶到医院,结果发现得绝症的是陆风的爸爸。陆风当然不会让小辰再次离开。
这个,唉,这后面又是千万波折啊。总之,他们两个最终能在一起,我觉得是狼妈手下留情了。好在他们两个在一起了,不然我睡不瞑目。(我以前特别喜欢熬夜看小说,看完就睡觉,现在要早起,所以都是看一整个下午加晚上,不熬夜。)
2.《无处可寻》
这篇讲林竞和卓文扬。林竞属于比较没心没肺没人疼的小孩,大概没心没肺是为了掩饰没人疼的悲伤,因为他的出生就是一场悲剧。长得很可口,性格方面没什么感觉。卓文扬就比较冷艳,禁欲高材生。我很喜欢禁欲系,很有韵味。后期从他的视角描写番外,充分满足了我的虐攻心理,哈哈。不过有个雷点,追根究底的话,他们两个好像是表兄弟啊,妈卖批。我最近才发现的,算了,捂脸,大家还是忽视这点,当一般情侣看就好。相对来说,我更喜欢林竞失忆之后的故事,网络上的《无处可寻》第二部,只有十几章。不是《潘多拉的魔盒》,感觉《潘》里面已经没有卓文扬的空间了,所有魅力都给了小辰——那时候应该叫他辰叔,他是卓文扬的爸爸嘛。
《无处可寻》是Mr.Children的一首歌,林竞特地托人从日本寄回来这张CD送给卓文扬,只是因为卓文扬无意间说这首歌很经典。然而圣诞夜还是弄糟了,“那张300RMB的日版CD很快地粘满我的脚印,发出吱吱呻吟声”——林竞的视角,不知道伤心的是谁。
这张CD在林竞走后落入卓文扬手中。
第一部的结尾时,卓文扬来美国看林竞,却发现林竞已经忘记自己。
他左顾右盼的,终於看到目标,就露出一丝笑容,站到我身边,微微低头看著我。 “身体好了?” 我客气然而生疏地点头。
“给你看样东西。”他说得很轻很慢,拿在手里的是张破损的CD。
我疑惑接过来,努力瞅著那个宇航员的蓝色CD封面:“MR.CHILDREN……NOT FOUND……孩子先生……无处可寻?” 翻译完四个字大汗淋漓。就我的英文水平而言这已经是极限了。
“干什麽?”难道要拿来送我?拜托,这种破东西,太逊了吧。
“……”他苦笑了一下,“朋友给我的……你看看……认得麽?”
我摇头,原来是自做多情,汗颜:“女朋友送的?”
“……一个……很喜欢的人。” 有了喜欢的人还这麽明目张胆盯著我看?这男人……
“今天我要回T城了。”他注视著我的眼睛,“……能再看到你……真的很高兴。”
他把那破旧CD很小心很珍惜放进胸前,定定地看著我,好象期待我能说点什麽似的。
“再见~~~”我挥挥手,然後转身朝著LEE迅速地跑过去。
明明冬天已经快到尽头,空气里的冷意却是如此透入骨髓。
一期一会,莫失莫忘。卓文扬终究错过了林竞,蓝大没有给他机会。其实如果卓文扬能够自信一点,诚实一点,他早就会发现,在这场爱情中,林竞从来不是主导者,林竞所有的无所谓都是为了掩饰,内心抑制不住的爱和崇拜。在林竞眼里,他可以为了卓文扬放弃很多东西。然而卓文扬的自卑和寡言,终究断送了一份真爱。
唉,为什么不接着写第二部呢,做了这么多铺垫,我都好期待了,你居然不虐攻,不哈皮ending!作为一个忠实的读者,我深刻意识到弃坑可耻,而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我也理解弃坑实属无奈,有些故事,真特么写不下去啊。
end
我是园烟向晚,爱读书的法律人。
思维改变人生,这篇文章,送给还在奋斗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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