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散场。

青春是什么?我想青春是那些年一起疯,一起傻,一起笑,一起哭。看似荒诞不羁,却带给我们最快乐的回忆。

前几天在网络看到一个小姑娘说:学生时代的时光是她们最开心的时光。我回了句:学生时代的时光不止是你们的学生时代,还是你们的整个青春啊!

是呀!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离散。

十三岁,我们该上初中了。

我的中学在我们乡镇上,是我们乡镇上唯一的一所中学,十里八村的适龄孩子都汇聚在这里。

学校距离我家大约七八公里,是没有公共交通的,所以每天的交通工具,就是我妈妈给我买得一辆飞鸽牌的蓝色的自行车。这辆蓝色自行车和那个背着书包骑车的画面,就成了穿行在那条沙土马路上微不足道的风景。

新学期,我们在排着几百人的操场上进行分班,在几百人中是什么样的缘分让我们七十人成为一个集体呢?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有着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

初中的时代和小学不一样了,它多了好几门课程。

新学期,新的环境,新的同学们和老师,我们都很陌生。

开学第二天,上每堂课前,老师和同学都要做自我介绍,相互认识。

我印象里,第一节英语课,我们才认识我们的英语老师,他就是我们的班主任,他姓刘,他看起来很严厉。

英语课我们是充满恐惧的。

小学时候,我们的英语课只是单纯地了解一下,还没有认真学起来,小学升初中还不考英语。

到了初中英语成了主学科目,我们都是从头开始学,从认识26个字母开始,到可以简单用英语做个自我介绍。

刘老师的英语课,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害怕上的,因为刘老师上课总是喜欢打人,其他同学我不知道心里是怎样想的,但是我那时候特别害怕上他的英语课,他会因为单词没背会而打人,也会因为语法没理解透而打人,说实话,他的英语课对我就是一个魔咒。

我记得那时候英语课我几乎天天挨揍,现在想想都觉得后背发凉。

因为害怕被他打,每次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祈祷他有事请假了。可是刘老师很敬业,从来不轻易请假的。

正因为他的严厉,我更加会埋头苦学。

第一次,英语考试,我记得我考了八十八分,徘徊在及格边缘。那个时候我们班里很多同学还是喜欢的英语课的,因为刘老师把课堂气氛搞得很好。刚开始,他喜欢打人,后来他施行了奖牌奖罚制度,他会根据问题的难度,会奖励回答问题的人:金牌-银牌-铜牌-这些奖牌可以抵消他的任何惩罚。

有了这样的奖罚机制度,他的英语课大家也不在害怕,也积极活跃起来了。刘老师几乎每节课都会组织同学相互交流,编排对话和情景剧,可惜哪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这个道理。以为时间还长,现在回过头才发现时间溜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

那个时候我的英语底子也不是很好,其中的上课一部分内容很难深刻理解,而我不清楚的知识 ,我也就那样糊里糊涂的让它过去了。

穿着统一的校服,肩上背着各种色彩沉甸甸的书包,急匆匆地赶往学校,是每天校门口一道亮丽的风景。

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全校同学们整齐的站在国旗下,随着雄伟的国歌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们瞻仰着五星红旗,升旗仪式结束后,我们走进洒满晨光的教室,安置好书包与作业,长长地吁一口气,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课堂上,我们尽情地展开我们的才能,大胆地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地记好我们要领悟的知识与要点。每个人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着。

我们喜欢课间,喜欢那可以让我们自由发挥的十分钟。我们一起谈心来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增添那宝贵的心灵财富;我们一起讨论问题来提高彼此的成绩现在,我们微笑着在校园的林荫小路上散步,撒下最快乐的时光。当我们离开校园的那一刻,再让我们回首看我们走过的路,我相信,我们有的是恋恋不舍的感情;有的是没有虚度年华的自豪;有的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十三四岁的年纪,我们是羞涩的。

我大概忘了,我们是初一还是初二换了课间广播体操,要男女同学合作做体操,那时候,我们是懵懂的,也是害羞的,一个课间广播体操全校同学都要学习,学不会在每周两间体育课上还要学习。

我不知道别的班同学是如何学习的,但我们班学的时候,同学们都很害羞的。有和男同学拉手的动作,男女同学都不好意思做,为了学好课间体操,班长和体育委员下了好大功夫,甚至有的同学还挨了不少揍,经过好长时间,我们才学会了广播体操。

每年五一劳动节,学校都会举行体操比赛,每个班都是才学会新的体操,第一次为了比赛,刘老师很用心地编制如何进场,如何退场,让我们的体操可以一鸣惊人。

为了班级的荣誉,我们和刘老师一起努力着。

比赛那天,我们班的体操惊艳了全场的师生们,全场师生以及评委老师们热烈般地掌声响起来。我知道,我们赢了。

颁奖典礼,结果不负众望,我们班荣获全校体操第一名。我们没有辜负刘老师的期望,也没有辜负我们自己。

我们看到了洋溢在刘老师脸上的笑。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没有令人出众的外表,也没有名列前茅的成绩,普通的身高,普通的样貌,普通的经历,总而言之一个是一个淹没在人群中也不会起眼的平平凡凡的普通女生。

从小到大就是不懂得打扮,不注重外表的人,我还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在老师面前,在陌生人的面前,我都不敢说话,我就和丑女没什么两样,果真应了那句话“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而我就属于后者。在别人眼里我也是属于后者的,在自己的心里也是这样的,为此,我很自卑。

课余时间,许多人都会在背地里谈论美女,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想,如有一条缝让我钻进去,该多好啊,好让我不在这丢人现眼。同学们总爱拿两个人作比较,一下子说这个人的眼睛不如那个人的大,一下子又说那个人的身材没有这个人的高挑。我在那里只字不提,选个不显眼的地方站着,最怕她们提到我。我知道她们不会拿我跟别人作比较,但我心中总不是滋味。

我很自卑,害怕自己的不善言辞,害怕自己说错话。因此,每当遇到老师,我都会想办法避开,看见其他同学和老师有说有笑,心里有些羡慕,真希望自己也能够这样,可就是鼓不起勇气来。

所以,我记得那时候,我从来不会讨那些好学生的喜欢,老师连我的名字也记不住,而我的交际圈子就是在我同桌周围的人。

下课或者上体育课,我的交际圈子就是和我成绩不相上下的那一群女孩子,好学生压根和我挨不上边,好学生和我们的圈子一点都不同。

不过,我很幸运,我有两个关系不错的女孩子,一个叫婷婷,一个叫娟娟。

婷婷是个子不高,她的性格和我一样,比较内向。我们两个人从十岁相识,那时候,我们才上小学三年级,每周周末我不是上她家,就是她上我家。一起写作业,一起玩耍。

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又分到一个班级里,有一点,我成绩比她好很多。现在回过头一想,感谢她一直陪着我,从来不曾嫌弃过我。

我和她在一起,我从来不会感觉自卑,不会有压力,也不会觉得和她格格不入。

我们属于臭味相投。

我们两个小女孩,在一起讨论会喜欢一个什么样的人?学习成绩好不好,什么发型、什么皮肤、什么性格、什么身高、什么胖瘦……

在这个青春期的我们两个人,我们同样是叛逆的。我们会彼此分享自己喜欢的人,我们会把秘密写在日记本上,设置只有我们才知道的密码,放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谨防父母的窥视。

和娟娟的相识还是初一分班的时候,她坐在我的后面,我们慢慢就认识了。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例相当匀称。

我们三个人在课间也会讨论,哪个同学什么性格,那个男同学长得帅不帅?上体育课,我们也会一起说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悄悄话。

还好,很多年过去了,你们一直陪在我身边。

初二开始,我们多了一门课程---物理。

我们的物理老师姓马,物理这门课,我从来没有学懂过,以至于我考试几乎没有及格过。

学生时代的生活是炎热的夏天,昏昏欲睡的教室里,历史课上,激情澎湃的老师在讲台上面讲课,我也总能盯着林则徐虎门销烟那一页十几分钟,也没有能想通这一页究竟有什么深奥的知识值得钻研,使我打起的哈欠。还有那些困得打盹的同学们;

是每天十五分钟做课间操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是考了好成绩老师和同学们洋溢在脸上的笑容。

是因为一个笑话全宿舍都笑到肚子疼,是宿舍有一个人开头唱歌,就会有一堆回应的声音一起唱,是一个人开始戏精,另一个立马接上;

是夕阳西下全班惊呼的瞬间,是篮球比赛时撕心裂肺的呼喊,是运动会上一声声呐喊的加油,是艺术节时全班团结协作的努力;

是老师来了叫我一声的信任,是你作业借我抄一下的快乐,是暗恋一个人时偷偷跑远处看他跑步打篮球的羞涩;

是团体获奖时高声放笑的肯定和热烈激荡的掌声,是书本上郑重其事写下的梦想,是每个人的努力,是所有人的付出。

是和一个伙伴悄悄地评论老师,说新来的历史老师好幽默,实习的生物老师好萌好漂亮,哪个同学又做了什么糗事,那些悄悄话随风而去,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后来也不记得了。也谈论过古代一些风俗什么的,我们互相交换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在校园各个角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是属于我们的小秘密,是深藏心底的小懵懂,是很多很多小确幸小快乐,是每个不容忽视的悄悄努力,是一个个梦想与未来,是我们的未来。

早恋,萌生在我们十三四岁的年纪,那时候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爱,为什么喜欢他,就幻想着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

而初二这学期的我们,我们班里开始出现了很多同班恋。

班级里开始传出了风言风语,谁和谁在谈恋爱,有个别同学都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里面谈话了。

刚开始,我还以为只是谣言。

当我周围的一个女孩把喜欢的男孩子偷偷写进日记里,我才知道她真的是和班里一个男同学在谈恋爱,那些我自认为的谣言竟然是真的。后来听大家说班主任找他们谈过话了。

多年以后,他们真的结婚了,从青涩到成熟,从校服到婚纱,从校园的林荫小道到婚礼上的红地毯,这大概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吧。

那年,我也有了自己的暗恋对象。

我和他距离不远,那时我总喜欢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他,老师点他名时,我心里比他还紧张,后来我想那段时光可真美好,十三四岁的少女小心翼翼地藏着那个秘密,害怕被人发现,又渴望主角知道……

他文科成绩和我不相上下,理科成绩很优秀,他明白自己的不足之处,初二下学期刻苦努力。后来在期末考试,他直接冲刺了一个年级前二十名。

他很优秀。

我果然没看错人。

喜欢你,我会在上课盯着被老师点名批评的风险和同桌聊天,只为偷偷看你一眼。

每每看到他转过头来,我总是会立马转开视线,生怕他看到我在看你。

每次和他说话的时候,心总是砰砰砰的跳得很快,平常大大咧咧的人也变得手足无措。

偷偷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矛盾,我想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想让他注意到我,却又害怕。

和他说话的时候装作很高冷的样子,其实我心里已经激动死了。

我的喜欢偷偷藏在了心里。

初三那一年,我们根据成绩重新进行了分班,我被分到了四班,他分在了二班,我和他就再也没有任何交集。

他的身影我只有在学校开“五一”运动会的时候才可以看到,会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原来喜欢一个人总是小心翼翼。

不论大大小小的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总拉着同桌去看成绩全校前二十名成绩公布名单。

我更关心的不是谁谁是第一名,而是那个在我青春里闪闪发光的少年的成绩。

十三四岁,暗恋一个人我们小心翼翼地呵护,双向奔赴固然可贵,但往往都是无疾而终。

偷偷地喜欢着对方,但最后发现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是一个人的感情,而我却狼狈离场。

我的各科老师,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英语老师,也是我的班主任。

那时候他大概二十几岁,说的一嘴流利的英语,尽管他没少揍我,可尽管这样,丝毫不影响我对他的佩服。

我记得,像我这样什么都不出众的女孩子,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初二的那学期,有一天在课间休息的时候,他坐在了我的旁边,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和我聊了很多。

我现在依稀记得,他聊了我们家的事,姊妹几个。

这个唯一一个和我谈过心的英语老师,对刘老师的印象很深刻,多年以后还是会记得他。在我进入了社会的很多年,我和他之间还会有一丝的联系。

在初二那年期末考试,英语作文题目是写出一个你佩服的名人,因为我很佩服刘老师,于是我把他写在了我英语考卷的作文里。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佩服他,可能是我从骨子里觉得他是个好老师。交卷之后才发现我写的刘老师不是名人和考卷的作文题目大不相符,作文分数会得零分,但我觉得这和分数没什么关系。

他值得我佩服,值得我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对他的佩服。

初三那年,我的新英语老师,有一天他在讲课的时候,说起来,他说他初二阅了期末英语考试试卷,有一位同学写的佩服的名人,写的是一班的班主任刘老师,全班同学都在哈哈大笑,而我竟害羞地红了脸低下头。

可他却说: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一个老师能让一个学生佩服,那他一定是个好老师。

确实,刘老师他很严厉,喜欢打人,但他确实是一位好老师。

初三最后几个月,同学们都很忙,忙着写毕业留念,忙着抓紧学习,也忙着告别。班里有时候会突然安静下来,就好像大家都在那一瞬间陷入了沉思,有关于人生第一个重要的未来,第一个人生的选择,更有关于分别。

每个人都如机械般地不断往脑中填充知识点,没有人再去关注窗外柳树的树枝上有几片树叶,没有人会再望着蓝天发呆,数天边的云彩。

夏天仿佛不再是夏天,而是一头带着倒计时的怪物,一遍遍地在我们耳边倒数剩下的时光。就像不知不觉从身边溜走的那么多的光阴、那么多个日夜。

在最后的这段时间,同学们太想抓住些什么了。

可最好的时光往往就像这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我们抓不住的。

我们在这个季节相遇,也会在这个季节散场,有人总说:毕业遥遥无期,可转眼我们就各奔东西。

十几岁的喜欢是不为人知的风吹草动,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是我从未拥有过你一秒钟,可我却像失去了你一百次。

没有开始,没有过程,没有结束,这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不过,还好,十几岁青春的年纪,我们也曾很认真的喜欢过一个人,很纯粹地喜欢。

中考结束了。

中考前的前一个礼拜,同学们聚到一起,想最后一次重温一下母校的时光。大家都竭尽所能,发挥自己的特长都想表演节日,为的是让大家记住今天。

录音机里放着小虎队解放前的一盘专辑。每一首歌都在祝福明天重聚,但同时无奈坦承分离不可避免。不管平日关系如何,这群同龄人泪流满面手拉手唱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 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个校园里以及操场上,有太多太多属于我们这群孩子的回忆。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学习生涯的结束披上了沉重的外衣,在青春的逝去下沉沉落地。

学生时代的我们,快乐是如此简单而纯粹。真挚的友情,情窦初开的悸动,朝气蓬勃的劲头,“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日子,是刻在骨子里的回忆。

梦然的《少年》中有一句歌词是,“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时间只不过是考验,种在心中信念丝毫未减”。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愿你历经千帆,归来仍是少年”。历经千帆后,容貌的改变毋庸置疑,真正难得的是,一颗热血沸腾的少年心。

也许真的要过很多很多年之后,我们才能发现,当时告别的并不是那一个人啊!而是我们的整个青春。

林宥嘉在歌儿里百转千回地唱: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离散,”我们总以为,我们总还有机会可以再见到,但是,其实一旦分开,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的确,这就是青春,想来青春就是这样,那些嬉嬉闹闹一同回家的愉快时光,渐渐地沾上了岁月的尘埃。怀念但已随风而逝,而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曾有错过的美好,也许错过,才让我们将青春记得如此铭心,用很长的时间也没法忘怀……

我们经常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如既往地保持一颗少年心,就能自始至终做一个少年郎。

要是能一直做一个少年,那该多好,可是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都会长大。我们会被时间推着前进,推着成长,不情不愿地成长为大人。

村上春树说: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真的会长大,不能一直是曾经的少年,而会成为各自背负着不同的东西走在人生路上的大人。

年龄的渐长,让人不得不面对大人的世界,可有些人仍旧像是长不大的孩子,又有些人提前步入了中年,顶着成年人的标签,生活却一片狼藉。

青春是一场远行,回不去了。青春是一场相逢,忘不掉了。

“我不是在最好的时光中遇见了你们,而是遇见了你们才给了我这段青春最好的时光。”

学生时代的快乐有多纯粹,纯粹到以后会用数十年的时间来怀念那段少年时光,谁都希望,出走半生后,归来仍少年,谁都想一直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

时光荏苒,岁月蹉跎,现在的我们好像不仅仅只是在长大,更多的是我们开始有了责任。

某些天听朋友提起,某某某哪天要结婚了,某某某生孩子了……也许这些在我们成年人的世界里这些不过只是常态罢了,这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吧。

前几天,和刘老师聊了会天,才发现,当他的学生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岁月无情,我们都不断在成长中变老。

毕业很多年最好的我们,下一个教室里又会坐满了人。刘老师带过一届又一届的学生。 可惜再也不会是我们了, 我们都是在快毕业的时候才爱上学校 ,我们都是在快结束时才想要好好开始的 ,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 ,当真的长大告别青春以后,才发现原来青春从来没有一个名字叫做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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