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决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何以谓之本体?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
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尝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源者也。
注
【动亦定,静亦定】,邓艾民注,佐藤一斋说他尝得文成《书太极图说》墨本,末有云:“濂溪自注主静云‘无欲故静’。而于《通书》云:‘无欲则静虚动直。’是主静之说,实兼动静。”(《传习录栏外书》第一二二页)据此,王守仁实沟通“主静”与“动亦定,静亦定”之说,并可补充此处答语。
【体用一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出自程颐《易传序》。
笔记
理无所谓动,无所谓静,理是动静皆宜,当动则动,当静则静。这理之本体的属性,如《太极图说》所说:“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理本身是处在动静变化之中的。
天理发用于万物,包括人,也是动静皆宜的。如果人固执于静,或固执于动,都不合天理。
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就是按照天理来生活,具体的功夫就是要慎独,要“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而无思无为是不胡作非为,是按照天理来思来为,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