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7岁少年在学校与同学发生矛盾,在和母亲诉说之后,反而受到母亲的批评。母亲载其回家,途径卢浦大桥时,从车里下来之后一时冲动就跳了下去。待医护人员赶到时,孩子已无生命迹象。
有人认为父母太过溺爱,使得孩子经不起任何风浪;有人认为父母对孩子沟通方式有问题。
阿兰认为是溺爱和苛责的双重作用造成的。
大多数父母对孩子,尤其是对男孩,在生活上是溺爱的:吃的、穿的、用的,永远都是孩子第一。再穷不能穷孩子,即便父母年逾古稀,还在为孩子奔波操心,春蚕到死丝方尽。
在学习和成才上,对孩子抱有极高的期望,只有一个孩子,输不起啊,自己的后半辈过得好不好就看孩子了!孩子达不到要求,就会大动肝火。苛责孩子是为了满足家长的心理需求,不是从孩子自身出发。孩子学习或在学校出现的问题不是帮着孩子分析到底哪里出了问题,第一反应是孩子给自己丢脸了!也许孩子是冤枉,却以“有责改之,无则加勉”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拒绝承认对孩子的不公。孩子错了,那就恨铁不成钢,而打之骂之,美其名曰“棍棒之下出孝子!”
畸形的溺爱放纵了孩子,过分的苛责又使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爱,而成为人们眼中的白眼狼、不懂事的孩子,最后成为不孝之子。
阿兰觉得正确的做法是:保持对孩子错误的敏感性,及时发现问题;保持态度的可接受性,及时解决问题。用赏识教育去引导孩子认识错误,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