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事同体一也。夫事同体一者相监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保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监。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智,治之数也。
注释:蔽:判断
员:人数、数量
薄:靠近
驺:古代弼马温
虞:古代草原站长
译文:也有人说:君主可以以静制动、以虚御实,那么事物可以得到检验考核,就能发现奸邪。我认为不是这样。如果官吏在千里之外独自决断政务,把十二个月份的事物都以书面形式记录,按年为单位向国君汇报,君主每年听一次,发现疑点,也不能马上做出判断,因为证据不足。如果物品到了,那么眼睛不得不看;言语近了,那么耳朵不得不听。因此看见物品就能明辨,听到言语就能定论。因此得到治理国家的制度,百姓不能躲避罪责,就像眼见不能为实一样。现在混乱的国家就不是这样,依靠的是官吏众多。官吏虽然多,但目标一致,利益相同。如果目标一致,利益相同就无法相互监督。利益不同危害不同,才是先王制定连坐制度的基础。因此连坐制度的极致,夫妻、朋友之间也不能相互掩盖错误,却不损害亲情,而且百姓之间都不能相互隐瞒掩盖。君主与官吏,目标一致而利益不同。现在让驺、虞这两个官员相互监督就不行,因为目标一致,利益相同。如果马、草能说话,那么马夫、草原管理者的罪行就无处可逃,是因为利益不同。利益、罪行相同,父亲不能责问儿子,君主不能责问臣子。官吏之间,利益相同罪行相同。目标一致而利益不同,是先王连坐制度的基础。百姓即便蒙蔽君主,在相互监督之下也不能产生危害。这样(遵守客观规律制定的制度),贤能的人对其不能有所增益,不肖的人对其不能有所损害。因此不依靠贤能、智慧而依靠客观规律,才是治国的根本。
个人感悟:连坐制度是建立在每个人利益、危害、目标等等不同的基础上的,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但是一旦社会发展了,人与人、事与事之间就会发生交集,那连坐制度就会土崩瓦解。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我们学习本篇的核心:客观规律不会因为贤者而增加,也不会不肖者而减少,治理国家要遵守客观规律,而不能依靠贤者和智者,因为人都有不确定性,所以我们做事的时候也要遵守客观规律,寻找事物的根本。而这也是商君书反复强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