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咸猪手,伸手必被抓。”近日,广东广州,刘女士乘坐K87次列车到广州,为了旅途休息买了10号车的卧铺,可万万没想到自己熟睡时被一个陌生男子摸了大腿,刘女士惊醒后下床追赶,发现一身穿黑色衣裤的男子迅速往9号车厢方向逃跑。
当时发生在凌晨,惊恐的刘女士急忙报警,接报后,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高度重视,经过侦查,迅速锁定涉案嫌疑人王某,于当日13时许,在佛山里水一带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调查,原来王某凌晨睡醒后感到饥饿,想到餐车买东西,经过10号车厢时看见乘客刘女士正在熟睡,一时见色起意,用右手摸了下刘女士的大腿。
不料,正在睡梦中的刘女士被惊醒,王某惊慌失措,急忙逃离了现场。最终,嫌疑人王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估计连王某也没有想到自己猥琐的样子会被列车上的视频监控拍下来,根据视频显示,当时案发在凌晨的3点30分左右,王某从车厢的另一头走到刘女士铺位后停下来脚步,并徘徊了很久,已经不是正常的路过行为了。
之后就见到王某弯着身子去到铺位里面,如此几次后,在最后一次时,从监控可以看到王某明显有快速逃离现场的举动,一直快到车厢尽头时才放慢速度,逃至9号车厢。通过以上分析,刘女士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遭到了王某的猥亵。
在头条热榜上看到这个新闻,也真是“佩服”这位咸湿佬的勇气,在这种环境下,还是自己饿着肚子的情况下,仅仅是路过的空挡,都会见色起意实施违法行为。如果是换到其他地点,后果可能不堪设想,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关于王某摸在列车上摸刘女士大腿的行为,毋庸置疑已经属于猥亵他人的行为了,猥亵他人的行为主要是指通过违背妇女的意志,实施侵犯其性羞耻心的行为。如果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来实施,则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
本案中王某是趁刘女士熟睡之际,偷偷摸刘女士大腿,基于两人陌生的关系,未经允许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侵犯到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是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法律规定也是王某被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因并没有实施暴力、胁迫等其他手段,因此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以了。
最后,王某的一时见色起意而摸大腿行为,给自己换来了10日的行政拘留,足见违法成本之高。建议各位培养自己的品格或者寻找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吧,侵犯到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千万不要做。#广州头条# #广东头条# #男子列车上猥亵女子被拘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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