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岁的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母亲许敏决定割肝救子时,却意外发现养了28年的儿子姚策并非亲生,这怎么可能?自己生的孩子还能搞错吗?
28年前一起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抱错婴儿的事件被揭开了。
姚策出生的时候,母亲杜新枝患有乙肝。为阻断母婴传播,原本应该给孩子打一剂免疫球蛋白,却因为被医院错换了孩子,没有注射给姚策。家人后来认为,这与姚策日后患上肝癌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姚策已经因病过世了,但是事件的热度依然没有随着当事人的离世而冷却,相反的大众越来越想知道真相了。两家人从最开始的欢聚一堂认亲,到最后反目成仇,这其中的故事可以写成一本小说。许妈一直坚持要一个真相,是为了给自己跟孩子错过的这28年一个交代,也是为了给已经离世的姚策一个交代。在调查的过程中大家发现疑点越来越多,比如杜新枝为何要到离家那么远的医院生孩子,而且当时接生的护士,与杜母一家有密不可割的关系。这些疑点都指向孩子被偷换的可能性更大。
杜新枝还有个比姚策大七岁一出生就终身智力有缺陷的女儿,智力低于三岁。因此作为父母,不得不终身照顾她。儿子一出生就母婴遗传乙肝三大阳,抵抗力极其低下,到底能活多久,能活多大,任何人都说不准。如果保护得当,他可安享余生,如果保护不当,可能会导致早年离开人世。作为父母,这可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
基于这些原因,人们大多认为,不是错换,而是故意偷换。
“错”换人生28年案开庭,过程意料之中,结果意料之外!
一、嫌疑人居然成了证人。
错换案里,医院的医生护士,那几个证人本来都是来自被告方,不排除是参与者,她们根本不能作为证人。
二、遗漏了最大的被告。
应追加郭某宽为被告人,因为,他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所有过程他都是最清楚的人。
三、原告未开庭就已经被法院判决输了。
法院列出第三条“不以偷换为前提”,这个前提本身就是否定了偷换。
这个案件只有两个结果,要么错换,要么偷换,法院为审先判,程序不合法。
四、建议异地审判,避开某些利益关系做出不公正审判。
所谓错换,是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工作失误,而交换了双方的婴儿。
是双方都不知情。
不知情,不知情。
不会有人涂改病历,不会有人改出生日期和年龄,不会有人躲藏异地生活三年之久,不会谎称孩子没了,不会说孩子是后来生的!
种什么因,就有什么果。
我个人理解,不是错换,是偷换,故意偷换!
就在“错换人生”案开庭这天,笔者本人遇到一位亲戚,讲述了另外一件“错换未遂”案。
杨先生,今年四十多岁,是我一位表姐的儿子。他有个可爱的女儿,今年十四岁,在读初三。我今天去拜访这位表姐,跟她们一家吃了顿饭。我的表侄媳妇讲起了十四年前孩子险些被偷换的事情。
表侄媳妇生孩子的时候,是剖腹产。孩子一生下来就健康活波,简直像个洋娃娃。那时候,我表姐和她儿子每天都在医院里守护着这个小天使。
一天,表姐和表侄都有事离开了医院。中午护士来带孩子去洗澡,表侄媳妇初为人母,有点不舍得孩子被抱走,就跟着护士一起去。护士说,你刚刚动了手术,别乱动,就在病房等着吧。表侄媳妇却坚持要跟着一起去,护士也没办法了。
孩子被抱进洗澡房,母亲只能在门口等着。表侄媳妇等了快一个小时,孩子还没洗好。这时候,一个高大的男子也抱着个婴儿递进了洗澡房。护士接过孩子以后,马上就递给他一个婴儿。表侄媳妇觉得不对,自己等了一个小时了,孩子都还没洗好,这个孩子刚刚递进入居然就洗好了,她赶忙说,“这个孩子是我的…”
护士说,“这不是你孩子,是人家的…”
那个男人二话不说,抱着孩子就走。
表侄媳妇急了,赶忙追上去,一边大喊,“孩子是我的,快还给我…”
可是她刚刚动了手术,哪里追得上那个健壮男子。要看对方抱着孩子就下楼了,正好我的表侄上楼来了。表侄媳妇连忙招呼他,让他拦下那个男人,说他抱走了自己的孩子。表侄当时都不相信,但是还是听老婆的话,拦下了那个男人。
眼看那个男人走不掉了,这时护士从后面赶过来了,说孩子抱错了…
当时,表侄和表侄媳妇都以为这只是一场误会,也就没有过多追究。
如今回想起来,真的不是一场误会。
如果当时报警,人家如果坚持说是误会,办案警察如果马虎一点,可能还真的就被认定是误会了。
其实人生哪来那么多误会?
我的外甥女是在北京友谊医院生的,刚刚出世,孩子奶奶一看她左手背上有个豆大黑胎记,立刻高兴坏了,说这下放心了,这孩子交到谁手里都不怕,胎记明显,谁都换不走…
孩子还不到一岁,奶奶抱着她玩,整天就逗她,看好你手上的记,如果被人抱跑了就凭这个记回来找妈妈…
然后,每当有人对孩子说,你的记呢?孩子就会举起手,指着胎记对人咿咿呀呀…
我一直不理解,孩子的奶奶为什么对那块胎记这么上心。直到偷换人生28年事件爆发,我才明白,不是每个孩子都有胎记,不是每个孩子都能生活在胎记的幸福中…
有人说,“谁会那么狠心,故意把自己的孩子拿去换别人的孩子?”…
说这种话的人有两种可能:
一,没有社会常识,不懂人间善恶。不仅有人把自己的残疾孩子拿去换别人的健康孩子,还有人亲手把自己的健康孩子都摔死呢,比方重庆张波。
二,心术不正,故意帮坏人开脱罪责。它们出于某些利益目的,就会颠倒黑白。
错换人生案,我个人感觉,根本不是错换,是故意偷换。
现在连央视、半月谈、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机构发声表示:
“河南警方、河南大学的通告中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以年代久远,无从考证不予立案的解释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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