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十七岁。十七岁那年很漫长。有一天午后,我骑着一辆紫色的自行车从农村老家去县城。我还记得那辆自行车是紫色的,车子上装了一个弹簧,用于减震。那天下午我也实在是没什么事情可做。我有些孤独。那一年,我开始喜欢踢足球。县城有个足球场,我决定去那里。
自行车是后妈结婚的时候买的,作为嫁妆还是什么。车子许久没有被擦拭,沾满泥土。每次骑这个车的时候,我都有种土里土气的奢侈感。通往县城的一条公路在午后没有几辆车。我慢悠悠地骑着它,甚至有些麻木。
我之所以喜欢上踢足球,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我踢的并不好,但是总是爱表现。每次精疲力竭,似乎可以缓解孤独的感受。
我骑着紫色的自行车,走在通往县城的公路上。这需要一些时间。
我不知道路两旁的柏树是何时栽在那里,上面挂满了公路上的扬尘。路旁经过田地,我总记得田里种的小麦,是不是也种玉米来着?
我已经十七岁,但是还没有走出过这个县城。不对,很小的时候,我去过市里。可惜,我没有多少记忆。
去到县城的球场需要一点时间。实际上,我可能也不是真地想去踢球。
快到县城的时候,路旁开始逐渐有些楼房。
我一直期待碰见一个人。总是留心观察。此后很多年,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不知道想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在桎梏之中生活了好久,以为那就是所有了。
我期待碰见一个女孩。实际上,我可能并不喜欢踢足球。那年我平白无故地长到十七岁。对了,我的嘴唇还有些干裂。一个嘴唇干裂的十七岁。
我期待遇见这个女孩。
十七岁那年,有好多个这样的下午,我无所事事,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喜欢与别人交流。
足球场在一个公园里,我不知道那天午后去公园里闲逛的其他人在想着什么,还是向我一样什么都不想。
我很平静地在桎梏中挣扎。我还是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的生活,我作为一个个体,我觉得,全部没有意义。
骑着自行车去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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