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第二章 中国人的“良知系统”
>> 存在主义者认为:一个人只有从所有的社会角色中撤出,并且以“自我”作为一个基地,对这些外铄的角色做出内省式的再考虑时,他的“存在”才开始浮现。
>> 中国人则认为:“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因此,中国人不倾向于认为在一些具体的人际关系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人格”。这种倾向,很可能与中国文化中不存在西方式的个体灵魂观念有关。有了个体灵魂的观念,就比较容易产生明确的“自我”疆界。
>> 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个对“人”的定义,到了现代,就被扩充为社群与集体关系,但在“深层结构”意义上则基本未变。
>> 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
>> 一般地使中国人富于“人情味”,亦即在面对相识的人时,不轻易拒绝别人的要求,急人之难,忘我地为别人办事,以及自己多吃一点儿亏也无所谓的作风
>> 中国人“个体”的精神形态,必须在别人“身”上才能完成,因此,仍然是符合了“仁者,人也”的定义。
>> 总的来说,西方文化是强调“个性”的,只不过,在新教文化中,是欣赏个体有否完整性,能否以自我组织的方式去面对生命中的挑战,做自我的完成;在拉丁文化中,则偏向于欣赏个人是否热情,是否懂得制造美感与生活的情调,有时也欣赏一个人故意破坏规矩去表现自己个性这样的无政府主义倾向。至于中国人,则欣赏一个人能否处处以对方为重地“做好人”,以及是否“老实”或“听话”。不过,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这只是为社会所要求的表面。
>> 中国人无疑是世界上最现实的民族,因为世界上任何文化都有一些超越于人世间之上的符号,而中国人唯一能超越没有精神性的“身体化”存在的,却只是“心”的诸般作用。
>> 正如同一部设计较简化的机器不能担任过多的功能一般,这样的结构使“个体”不能成为一个内在的动态开展过程,而只能是一个外部人伦关系的堆砌,换言之,它只能是一个静止的、必须为人情的磁力场所包围的“身”。